淡海新市鎮- 房事討論區

怪了
夏天要到了
就有人在談論淡水房地價格??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這個星期
麥當勞的基地以飛快的速度在趕工中
每天早上6點多就有工人進駐在忙東忙西
所以我又拍了最新的照片

在1/23時,只是把周圍的鐵圍籬架好


在3/24~~挖土機來了~~已經明顯地挖出了一個長方形的溝槽


在3/29(只有5天的差別)已經明顯很不同了
麥當當....何時會完工呢加開幕呢...

真的令人值待呢....

至少想吃的時候不用跑到中山北路去....就近處理....

至於有人說,夏天就在談論新市鎮的房價....

台灣是海島型氣候....淡水適不適合人住,老句一話憑個人感受度......

我住過宜蘭也住過汐止.....所以潮濕在北部又不是很怪的事....

如果不能接受潮濕,那建議搬到中南部去了......

冷哦.......全球天氣異變....誰確定那一天台灣個地溫度不會出現負2度呢????

所以房子,想買那裡還是先考慮自己可以負擔的地區吧!


看是妳要用距離換空間,還是要用空間換時間呢......終歸一句話.......

口袋不夠深,就想清楚自己要什麼吧......

gbid wrote:
麥當當....何時會...(恕刪)


一矢中的

口袋決定地點(假設大家都想往市區住)

不是要夏天才討論

只是最近問到新行情po上來分享給大家參考一下

我只是問單價

如果想知道細目

想知道甚麼我再去問個清楚

房子自己喜歡就好

每個房子都有適合她的主人

不用去批評誰格局如何 社區如何

每個社區...都有優點 討論優點比較讚

想入住的新住民應該會安心一點

許多政府及民間投資投入後

新市鎮印證了:明天會比今天更好 這句話

zhihao2168 wrote:
我住灣頂面登輝大道,...(恕刪)


莫擔心.. 之前 RAULK917 之不實言論 第一時間已備份及掌握IP. 社區的法律顧問 已保留法律追訴權..!

刑法上的誹謗罪 最重的是第三百十條第二項以文字 圖畫散布於眾的加重誹謗罪 這罪最重本刑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據刑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三款的規定 追訴權的時效為五年!
您想像力真丰富

我想說的是:新市鎮,真好~!!

福地才是形容過往者住的地方



不長眼 wrote:
寶地好像是形容陰宅用...(恕刪)

RAULK917 wrote:
你認為合理也沒關係, 反正每坪30萬你也買的起的話就去買吧
小弟的合理價, 就是市場的行情價, 而不是仲介的那一套, 口袋合理就是合理
...(恕刪)

我也住新市鎮,不是仲介,
但我認為口袋合理就是合理...
買不起都不用說~~~
原來散布不實言論罪這麼重喔,感謝w taipei大大的專業能讓網路出現一股清流
討論東西也要講法律,那也太無聊了...憲法給人民有言論自由..法律又來個聽不爽就說告毀謗..除非真的有閒錢.閒時間..法官有空..要告人的人要跑法院..請律師...得準備個幾十萬吧...告贏也拿不到錢..

太無聊了..總統每天被人罵..要告的人可能不少於上萬人...
odko wrote:
討論東西也要講法律,...(恕刪)


法律,有錢人找個律師講話。
律師想盡辦法,力氣要回你的面子,裏子,打不贏,面子,裏子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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