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 wrote:
起碼兩人的薪水合計要超過7萬,才能勉強支出這55000的開銷!才能維持基本的生活!維持每月0存款積蓄的月光族!
如果有臨時支出,就要吃老本(假設付完房貸的自備款+基本家電裝潢等後還有剩下)
哪裡有希望?
等哪天政府認知到一各家庭的基本開銷有多少,基本工資就不會卡在兩萬!
特偵組 wrote:
那四萬? 也沒有!
三萬? 當然也沒有!!!
那麼,關於你先前提到的最低工資問題,你覺得依照眼下狀況,該提高到多少才能解決勞工家庭的基本開銷問題?
jason1688 wrote:
如果房屋800萬..另外一個讓你月薪35000元好了...你敢生幾個小孩...(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