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無‧歸一 wrote:
我覺得~可能是建商與投資客的其中一種身份, 想傳達某一種... 訊息... 觀念...
所以, 找個地方先試試手氣與水溫。...(恕刪)
噗...只能說您想太多了...
如果說實話就被批成是廠商業代的話,那麼可能我就該領數十份薪水了.
話說回來,如果說房價高漲,但租屋成本沒上升的話,
基本上,租是划算的選擇,但也就像我之前在別篇說過的,
土地是有限的,若想要有"翻身"的機會,那土地持分是很重要的,
兩萬多租個有泳池,警衛,跟用兩萬多繳公寓房貸,何者划算?時間會給你答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