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ghttoaskme wrote:好經典的回文
哈! 如果用地理條件...(恕刪)
個人積分:135分
文章編號:24728889
個人積分:135分
文章編號:24739899
EROSO wrote:
建商一般都有很多配合的銀行
貸款成數可能是八成七成..或五成會因個人條件而異
但無論結果如何買賣契約依然有效不會無條件解除
合約上寫的很清楚的
那麼就要求貸款成數若不足一定成數, 就解除此合約, 台灣不動產交易市場這種不對等的惡習陋習, 就是因為整個制度面教育不足, 代銷仲介的專業訓練不足, 連代起草合約這檔事, 居然也可以任意偏向一方, 甚至不惜欺瞞說謊, 那麼這些廢物憑甚拿交易傭金? 廢物中的廢物
代銷仲介業, 連個合約還要找代書或律師, 是不是很可悲? 台灣不動產經紀人制度出在哪裡? 沒牌的也能當代銷仲介? 一般買賣雙方的不動產經紀人, 應該要負責起草或代看買賣合約, 並有誠實告知的義務, 並在合約各處簽名負責, 怎麼會是買賣雙方見面找代書律師面對面式的在那裡搞呢? 亂七八糟, 還拿傭金? 廢物有甚資格拿傭金?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