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開發拆民宅 十四張抗爭爆衝突

我覺得這是兩回事, 政府收回土地蓋捷運機廠是符合大眾大多數人利益, 政府是否和建商聯合開發就一定是圖利建商是另一碼事.

現在什麼事都要上街抗議搞民粹, 聲援的人有多少確切了解來籠去末?

不是已經給了補償金嗎?
佔地為王,因為窮就可以大聲呼叫了嗎?
實際上就是違建戶,有些甚至連地都沒有
可以因為窮就『就地合法?』
那我野趣信義區找塊地搭帳篷
如果要趕走我,我就要政府給我一千萬的補償搬遷金
小弟個人建議最少應該以徵收價格提供相同售價的房子售予被征收者且必須是在徵收附近10公里範圍內若徵收土地未來被蓋成大樓則應在相同地點以徵收價格售予被征收者
經過還快看到一堆人和挖土機還有白布條,
那邊真的落後很久了,現在才動土開工算不錯 ...

dwang wrote:
"不過對於補償金額是...(恕刪)


新聞報合法....現在又違建戶......

我看桃園也是逃不了的.......拆吧!!!拆吧!!
違章就應該先拆光光~
幹啥補償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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