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982001 wrote:
每月租金算我一萬,不含水電,案件成之後會另外給我五萬,賣出後的稅金他會再另外給我(去繳)...(恕刪)
從風險角度來看,都是你的承擔後果,
假設兩年後房價下跌,
(兩三年前,誰會知道黃金會從1800跌到1200)
若跌價損失超過你朋友付出的成本,
(假設1000萬跌到700萬)
你朋友可以當作不認識你,
你還是要繼續繳貸款,
(房子是你的~貸款也是你)
不然是你的信用會破產。
若兩年後大漲,
(假設1000萬漲到1300萬)
你朋友還是維持朋友關係,
看你朋友吃肉,你可以啃骨頭。
不管房市漲或跌,
對你朋友有利,
(風險是你在承擔)
對你不利,
漲你可以啃骨頭,
跌你要承擔損失。
(風險是你在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