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ng0120 wrote:
奇怪哩!選完議員任期未滿就選立委
那既然現在要選立委,當初還佔一個名額
要不然老鎮長或許可以...
尤其看到這段報導描述,相較前幾年的特別費爭議,不勝唏噓
更三審合議庭核對款項,發現並無流入廖學廣私人口袋,動機雖在促進地方建設、公益、文宣、體育及敬老活動上,並有會計憑證,但認為程序仍欠缺正當性。
如果老鎮長不是跟黨搞壞關係(兒時印象),搞得後來幾乎都是最高票落選
不然應該會有真正為汐止建設發聲的議員或委員
shwang002 wrote:
關係是一定會搞壞的,...(恕刪)
清爽小雨g wrote:
我在南港路到大同路間還是石頭路的時候就來汐止看房子,當初就看到一個小小的汐止鎮能夠到處修學校環境,拓寬馬路,覺得這個鎮長真行,能夠有錢做這種事,覺得這個鎮有希望

lulalla wrote:
省道與縣道都不是汐止鎮出錢修的,
省道是省(後來變中央)工程隊養護,
縣道是省縣各出一部份錢,委託省公路局工程隊養護,
跟鎮公所那有什麼關係?
您每天經過「公路總局養護終點」路牌應該會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