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存證信函我該怎麼處理

認真回你
最多半年屋主就可已勝訴,拿回房子
也就是說,半年內警察跟法院執行官就可以正大光明開門請你離開
到時沒有再賴的空間,因為警察會架你出門
當然
屋主主要應該只要拿回房屋,欠租可以好好商量
千萬不要賴到屋主勝訴你被轟出門才來後悔
因為屋主在官司中一定會連欠租一並請法院裁量
法院大概也會準
到時不是你搬走就可以解決,只要你有資產就有可能會被扣押
所以
如果你有困難,打通電話給社會局,會有人幫你找到你可以申請的補助,小孩也可以先安排寄養家庭,
讓你度過難關,等一切安定再接回身邊
人都有不順的時候,面對才是解決的方法

加油
釣魚文?

小心用詞不當可能被截圖告誹謗,如果幾十個下來就可觀了。

上面提醒也夠參考了,別再回了吧!
兩個人愛的堅持只剩恨 wrote:
沒錢有別的方式來解...(恕刪)


看了這堆回文心裏很難受,

我的人生在我出社會後從來沒有這麼夾過,

但是小時候家裡並不寬裕,

雖然不能百分百感同身受,

但是至少有渡過 餓肚子等媽媽借錢買晚餐回來給我們吃的日子,



這堆回文有批評有正面,

我相信吃過苦的大大們可以明白當事人的無耐,

也可以理解為什麼要公佈屋主的資料的心態,

人生在低潮時 負面能量反而是逃避的力量,

有恨 有怨 才能支持自己活下去,

天無絕人之路,

樓主大大

時間慢慢會解決一切,只要努力活著就會改變加油。






你要是真的山窮水盡到這地步,先找社會局,再找親朋好友救急一下。有什麼法律問題卡住請不到社會局補助,找法律扶助中心。理論上,社會局清查你的資格後,如果立案,你有三個孩子,應該也會得到家扶中心的幫忙。
得了便宜還賣乖!租房不用付房租.那你吃飯要不要給錢?
依法不繳房租兩個月房東就有權把你趕走.那兩個月就從押金扣.
前陣子新聞不是有房客不付租金
但吃好用好買一堆東西
這句“能了解公佈房東的個資”
讓人聽不下去
這房東已經很好了
建議先找當地里長幫忙想辦法,其次去當地警局找警察協助
房東的存証信函依字面上的說明,若一切都是真的,那也是他採取的合法.合理的程序 不能怪他
角色相反...相信您也會這樣做

各地都有所謂急難救助的輔助,也有善心人士的捐款

人無絶人之路,況且您還有妻小要養,您必須好好保重,也要振作起來
只有趕快還錢或找政府補助,也沒其他方法了
這是有簽合約的民事官司,非刑事官司,這房東搞錯方向,告侵佔罪是不會成立,
他頂多告上法院,請求民事賠償而已,看你合約內有沒有約定未繳房租的損害賠償,
若沒有,基本上不太會有事,因為法律有保障人民居住自由,
假設你沒繳房租,是「遲繳」,並非「不繳」,這在法院認定上差距很大,
若遲繳,一般認定約六個月,大概半年內,房東絕對拿你沒輒,
在法院判決沒定讞時,警察跟房東進不了屋內,進入就私闖民宅了,
通常這種小案,法院判決下來,至少一年半載以上,
當你的動產放在他不動產內,只能說你贏面比較大,
這種曠日費時的案件,有多少房東會去告,
常有的案件是,房客欠租賴者不走,房東最後受不了,給對方一筆錢搬家,
法律都在保護懂法玩法的人,但以上僅敘實以告,不建議你耍賴,
有錢還是趕快繳一繳搬走吧,若反過來你是房東,被如此對待,又做何感想!

不是二個月房東就可以告了嗎?
怎麼講的變成房客站的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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