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iwilliam wrote:不是想賺,是要求不要...(恕刪) 其實我不會在意虧太多的問題, 我只在意買太貴的問題, 不過話說回來, 好像是同一回事~哈哈買太貴的定義就是我只要總坪數35P的三房, 但是他們就是硬要規劃41P的三房, 真的不是平民價格啊~不知道政府部門到底食不食人間煙火, 感覺有這個心沒這個能力.
謝謝指教 wrote:其實我不會在意虧太多...(恕刪) 妳覺得政府規劃不好但短短幾天數以萬計的人登記妳說他們怎麼可能覺得自己規劃不好妳應該號召大家別登記政府才會感到壓力吧不然妳巨已都衝去登記了就沒啥說服力了不過以現在的狀況不管什麼房型保證都是秒殺
lucars wrote:想請問一下我的直系血...(恕刪) 剛一樓一樓的看有找到答案了看來我是符合第四項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5&t=2363084&m=f&p=73#329040814.若已結婚,夫妻皆無自有住宅,並符合民99年收158萬以下,可申請。(夫妻不需與直系親屬同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