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區 勝旺建設 捷運家境(七期)資訊分享

最近都被增設行人穿越道的文章給洗版了,
而此議題初步也獲得官方的正面回應,
也謝謝熱心的芳鄰相關的付出。

接下來要面對的,即是7/7未完成的社區規約討論,
小弟想請大家接下來將重心放在關注此事上,

7/7會議後,有幾篇關於會議文章的討論,
就個人的了解,社區規約是規範住戶應遵行事項的最高原則,
管理委員會則是負責執行與維護規約所訂事項,
所以,即便成立了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也沒有權限代住戶議決社區規約,
而相關的規定是建商有責任協助社區制訂規約及成立管理委員會,
但我的認知是,應該是先訂好社區規約後,再來談管理委員選舉的事宜,
因為若社區住戶的遊戲規則沒訂出來,試問管委會被授權的範圍為何,
又該如何與建商辦理公設點交事宜?
再者,管理委員的選舉,是否也應該在會議上,開放幾位有意參選的住戶簡短介紹自己,以及擔任管理委員的理念,而不是只是發給大家一張列有全數住戶的選票。
另外,選舉是一件嚴肅的事情,參加區權會的人,應該要確認其確為住戶,代理出席者也應持有住戶的委託書,確保其真有代理權方發給選票。
最後,因為召開區權會需有2/3以上的住戶出席始能成會,表決社區規約的議案時,亦需出席者一定比例議決始生效力,在此拜託各位鄰居踴躍出席會議,並且儘可能的待到會議結束,期望我們的家,可以循序漸進的使管理漸上軌道,這樣各位辛苦付出購買的房子,及繳交管理費血汗錢才有價值。
因為沒有開主題的權限,是否可以有人可以開一個主題有關"迴龍捷運站增設人行道"的議題供大家了解訊息,感謝
白天的值班人員真得都很少開冷氣
真的很熱很辛苦也很忙很用心在做事
有時候看到白天值班人員嘴唇超白好怕他暈倒喔!!
真的很干心為了住戶很努力忍耐暑熱
可是晚上的值班人員真的要加強= =
可以把晚上的李先生還給我們嗎????
那位很愛笑又會認人打招呼鎖門禁又熱心的李先生
至少把會做事的人還給我們吧
晚班找的人常常都不一樣也都不大做事還要住戶付費是怎樣啊= =
各位鄰居好:

經過7/7號的會議,以及這幾天版上大家的討論,小弟認為的確建商及物業公司沒有在會議中明白的交代目前基金管理的帳目明細、物業管理人員的薪資以及預繳一萬塊的使用方式,這確實造成住戶們的疑慮以至於會議中一直周旋在這些癥結點上。

小弟列出幾點:

1. 社區規約:社區的規約並不是說管委會成立之後就無法變更。7/7開會時住戶們都有建言希望能藉此改善社區讓家境更好,以當時的開會情況那位司儀只是來協助我們成立管委會,所以有些規約也許不是那麼急迫性的必須馬上修正。如果管委會成立,就可以有一群熱心的委員分別地去採納各棟樓住戶的心聲,然後藉由委員們開會整理議題,接著就可以在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中把整理好的議題提供給所有住戶來做議題的表決甚至於規約的修改,如此不是有效率些嗎?

2. 公設點交:沒有管委會建商是不會點交公設,所以現有的公設形同虛設。基本上在點交之前建商是不會願意開放公設給住戶使用的,因為我們並沒有一個管理機制,若開放公設由誰來把關?設備損壞誰要負則?這中間存在著太多灰色地帶了。

3. 帳目明細:所有的費用若能經由管委會先行替所有住戶先做第一次審視,再把有問題的款項放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先與住戶們商量決議之後,再由管委會去跟建商談判,這樣平常較忙碌的住戶是不是也有人代表幫忙發聲。

我有同事也跟勝旺買過房子,他做第一屆的主委,他說勝旺建設CP值算是OK,但就是在跟管委會交接以及帳目明細上都不是那麼的清楚,這點要注意。

小弟認為,現在所有的住戶都很想為社區做點事、多跟建商爭取些回饋以及希望建商能照著住戶的意思走,這些都不是不可能,但是在我看來我們就像是一盤散沙,大家是多頭馬車,如果可以先推舉出熱心的委員來為大家服務,如此所有事情都可以較有系統地去解決,建商也會比較願意與我們溝通,因為由管委會出面才是代表全體住戶。

管委會要運作順利通常要經由三~四年的磨合期,前兩年就是:
1. 與建商的點交及交接。
2. 社區的規約修正,修正到符合我們這個社區的運作方式。
3. 公共設施的建設,例如:機車停車位議題、中華電信光世代(這我個人一定會想辦法推動@!@)、C棟走到垃圾場能加設遮雨棚...........等。

很多事情要做!誰來做? 住戶一個人一個人分開做? 不可能..........除非有鄰居是大財主願意直接用錢幫各為解決問題。

上述純為小弟個人想法,並無針對任何人、事、物。

只是希望社區好.......
非常同意justin700614大的說法,相信大家都是為了讓社區更好的。真的很多議題需要討論,就說物業管理好,一個月人事費要21萬,天丫,薪水都比我高了!
所以成立管委會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評估這間物業是否要使用,我相信一定有比這一間好用且價錢公道的。
物業要什麼經理、總幹事、警衛、祕書,會不會太多人了呢?
我家目前只有警衛.所有有的沒的都是由保全公司做好
還有前面的長榮凱悅也只有警衛而已
附近得社區應該都是沒有秘書

總幹事*1
警衛*2
祕書*1
打掃*2
一個月21萬 一人平均35000萬?????

我看到結存更是誇張每月只剩3萬多
以後一定結存會越來越少
我看5-10年後社區東西開始壞掉根本沒有錢可以修
不信你再來看
想請問有住戶要出售停車位的嗎

因為我們是可憐的二房不能買車位T^T

最近買一個車位 有意出售者請私訊告知車位號碼 售價謝謝回答^^
我認為要維持新社區生活品質
少請人要保全做其他人的工作也是不週
盛夏的冷氣也是該吹就吹
希望大家一起努力把一切調整到合理化吧.。
秘書是幹嘛的阿?

社區電梯機電消防保養可是很貴的
microcow wrote:
最近都被增設行人穿越...(恕刪)


我同意社區規約無法一步到位,而是需要依社區的實務需求再陸續做調整。
但目前有個問題是,建商所提供的範本,與內政部所訂的參考範本相較,
建商的版本實在簡略太多,而簡略的部分不乏與社區初期運作習習相關的部分,
而即使成立了管委會,社區規約的修改仍需仰賴區分所有權大會的運作,
若現在住戶出席大會的情況並不踴躍,也很難期待屆時能很順利的修改規約。

既然成立管委會及製訂合宜的社區規約都是建商應扮演好的角色之一,
就不應該讓建商便宜行事,以建商對許多事務的態度(例如帳目明細、代管期間的管理鬆散),
可以看出建商做事的態度並不細緻,建商不能只有蓋房子爽爽賣高價就好,該負責的部分仍應按步就班完成。

目前最大的問題應該是建商做事情沒有效率,浪費大家太多的時間,
所以我認為住戶應該要求建商以更有效率的方式,協助社區完成這兩件大事,方能退出這個建案的角色,
例如召開區權會之前,是否擬定會議議題,事先徵詢住戶之提案,收集彙整後再連同開會通知,會議10日前先送達各住戶閱覽,以增進會議進行效率。
我覺得鄰居們可以先想想幾個提升效率的方案,於下次會議提出請建商承諾照辦,也節省大家的寶貴時間。

社區不乏鄰居對社區規約有自行研究,整理出重點,接下來的區分所有權人大會,
不妨讓社區規約完整討論一次,就應增減的部分,聽聽提案人的理由,再由住戶表決採行方案,
待規約討論完畢後,再來談管理委員選舉的事。
如同我之前發文所提,選舉是件嚴肅的事,既然社區運作初期百廢待興,委員選舉更應慎重其事,
開放讓有意參選的委員登記發表理念,再由住戶投票決定,不然請問在茫茫人海中,怎麼知道該選誰好呢?

另外,物業管理的部分,大家聽到建商提出月支出21萬相當訝異,我也不例外。
但我想說,以我們社區的規模,門廳24小時都需有人在勤,若常規只配置1人,三班制就相當於需要3名人力及其人事費用支出,再者,門廳若只有1人值勤,社區仍不乏需有巡邏、派信、解決住戶問題等需要離開崗位的情況,那這時候大廳若未將大門關閉,就門戶洞開,對住戶安全並不利。若大門緊閉,訪客、或是住戶就可能找不到人可以協助,如此種種都是與各位切身相關的問題,也需要時間進行討論,選擇大家多數能接受的方式執行。清潔的部分也是,既然聘了清潔人員,建商也應說明清潔的範圍界定為何,像各棟的門廳、垃圾處理間、地下室等,進住一個多月了,也未見有人打掃,那麼我們又是花了多少錢在清潔費用上呢?
我覺得雖然購屋契約大家已簽了應分攤建商代管期間的費用,但建商也應秉持善良管理人的責任,妥善運用經費,而不是把住戶當冤大頭。代管期間管理不善的部分,住戶也應該有權要求建商立即改善,並做出妥適的回應,例如先前冷氣亂開、未回應住戶住宅警報、地下室B4因抽水馬達故障,導致污水溢出積水未清等。

總而言之,大家都希望社區朝向正向的方向運行,住起來也舒服,面對眾多的問題,
我認為寧可經過妥善的討論來解決問題,而不要急就章的輕易放建商過關,大家都經過驗屋後,交戶後發生的問題修繕建商不見得會買單的情況,那麼又如何期待建商退出建案後,會以保固的方式幫社區處理疑難雜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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