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 wrote:
如果你對基本工資的定義不懂!!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6c2a8ca
. 基本工資的意義?
A: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上開規定旨在保障勞工基本生活並維持其購買能力;對於工資在基本工資數額邊緣的弱勢勞工,尤其重要。基本工資業經本會以96年6月22日勞動2字第0960130576號令發布修正為每月新臺幣(以下同)17,280元,每小時95元,並自中華民國96年7月1日起生效。前者係指按月計酬者,且依法定正常工作時數上限(2週84小時)履行勞務之最低報酬。後者係為約定按「時」計酬者單位時間之最低報酬。
會領17280月薪的是什麼樣的勞工?外勞領17280的很多,本勞如果領17280的,表示他的勞動技能很低,很難於職場求職。
會雇用17280月薪勞工的企業,表示該企業體質不佳,毛利極低。稍微風吹草動、成本提升,都可以使得這家企業利潤歸零,馬上說再見!
此時,為了舒緩少子化現象,所以政府得提高基層本國勞工的薪資,因此將基本薪資從17280元提高為22000元。勞工由於收入由17280元增加為22000元,所以比較願意生小孩。這就是你的邏輯是嗎?
改善投資環境、做好提升企業的協助、誘因與配套,使得企業對於薪資提高的耐受度增高,獲利高的企業,自然較容易吸引市場游資投資。市場資金被轉引,則投入不動產之資金會稍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