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榮耀之城💢驚爆💢物業公司合約未到期,突發性撤離.......

有大型社區,選委員選到要"競選",慢慢形成兩班人馬,從耳語閒話,傳單抗議,互相對罵,司法檢舉主委,對簿公堂,搞到保全撤場,運作幾乎停擺,找不到人當總幹事.......,我想,委員用輪的,雖然不熟悉社區運作,但總比烏煙瘴氣要好
高雄城中城火災造成四十六死,政府下令全台降半旗一天,這個半旗為誰而降,也引起很多民眾議論。

城中城的災難,說穿了,就是一起政府怠惰失職的公安事件。高雄市府既不協助都更,又不落實安檢,眼睜睜讓這座大樓從老舊變危殆。


高雄城中城大樓火災,造成歷來最慘重的傷亡,政府下令降半旗以哀悼往生者平復民情,但是更應深深檢討現行法令與公私部門的體制,帶給社區大樓管理一個什麼樣的管理環境.....

尤其現行相關法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政府扮演的角色只是一個輔導者,對於社區管委會以及物業管理公司,幾乎沒有什麼約束力;而社區裡人多嘴雜,意見領袖往往是公媽級的老人,不然就是被有所圖的有心人操作....
刑法 第 342 條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80條第1項
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訴權時效為二十年。
看樓主的Po文
大概對自己的社區運作
好像是完全不瞭解吧

沒有建設性意見.沒有號召能力.也沒有實際作為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不長眼 wrote:
看樓主的Po文大概對(恕刪)


提醒他多次,但都不當回事,就一直用一些不相關的
找幾個社區的人出來查帳吧,有問題直接提告吧,
用這些沒辦法改變什麼,

其實一個社區有這種人最是頭痛,
懷疑東懷疑西,社區就這樣毀了,

先說我沒住林口,更不是社區住戶(好險!),
沒認識社區的任何一個人
連社區在哪都不是很清楚

純粹發言 怕被樓主扣上帽子 汗
蓋樓至今一個多月,點閱數破20000;除了部份路過鄉民外,會那麼關心的就是...

當事人以及社區住戶。

限於法律規定,貼出來的都是公眾週知 的事實,沒貼出來的不法或法律邊緣的事證,是冰山水下的部份。

清者自清,濁者自濁;當事人也不需"此地無銀三百兩",老話一句....

"平生不做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刑法的追訴期很長的。

社區公共事務,指望有一群人,年年連莊,包辦主監財委,要說他們全都熱心公益?

那麼這個福星高照的社區住戶,大概可以夜不閉戶,睡著了都要笑醒吧!
 
lpyang wrote:
那麼這個福星高照的社區住戶,大概可以夜不閉戶,睡著了都要笑醒吧!



不可能有這種社區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據說又開始玩"換新系統"的老戲碼了,原來使用完全正常沒有任何不便的門禁感應系統,打算砸大錢換紅外線感應...

沒需求就創造需求,沒工程包就創造工程……
lpyang wrote:
開始玩"換新系統"的老戲碼了,原來使用完全正常沒有任何不便的門禁感應系統,打算砸大錢換紅外線感應...

沒需求就創造需求,沒工程包就創造工程

eheart wrote:
從#1樓一路往下看,看來這個"物業公司撤場"根本是場戲,前管委會的主監財委明明可以依法付錢,故意不付,製造一場社區服務中斷的危機大戲。

e大突破盲腸,早在一個月前就點破....

物業公司和前管委會合演的這齣戲,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其中大有文章,社區的婆婆媽媽阿巴桑要看清這幫人的圖謀,太難為他們了。

時間一久,馬腳龜腳狐狸腳就露出來了.....
lpyang wrote:
e大突破盲腸,早在一(恕刪)

置板凳~讓我們看下去!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