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30歲左右單身但母親有自有住宅(在鄉下.房屋現值應該不值200萬).現在是無法符合申請資格...如果我請媽媽贈與給妹妹房子然後跟媽媽戶籍設在同一戶(換成妹妹有房子)這樣我就可以抽合宜了嗎?那轉移房屋所延伸的費用大約上萬塊吧!...這樣為了拿到抽籤的資格會不會賭太大了???因為不一定抽得到...還有轉移房子所需要的時間不知趕不趕得及在4月底-5月初拿到資格證明...如果妳是我你會怎麼做...請大家教教我....
就算!!結婚~~但雙方父母有房子好像也不能抽也真好奇有那麼多雙親都沒房子的人嗎?只是這個政策好像是不希望新婚夫婦生小孩!!因為許多人現在結婚都跟父母住,還有多餘的空間給未來的小孩住嗎!!?另外家庭有兄弟姐妹的!!想多一個房間也不大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