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都市計劃公告超過40年,遲遲不爭收,還用這種含糊籠統的字眼回答陳情百姓,我們還要繳稅給這些欺負百姓的官員花用,利用國家法律的機器掩飾自己施政的無能,既說都市計劃完整性很重要,事關公益,因此多次修改都市計劃法的徵收期限,卻又遲遲不爭收,自相矛盾。

口口聲聲說維護地主權益,搞個甚麼容積移轉,根本是圖利建商,利用低價搜購,再蓋豪宅。這種無恥無能的施政手段,令人唾棄。

徵收說是各地方政府的責任,法律是中央訂的,無法執行的法律,又將責任推給地方政府,中央機關又說要督導,卻又說拿地方政府沒轍,這是甚麼互相卸責的制度。

無能與無恥的施政者
無能與無恥的施政者
文章關鍵字

Paul_Lee wrote:
政府都市計劃公告超過...(恕刪)


說真的! 我看透了!

習慣了

Paul_Lee wrote:
政府都市計劃公告超過...(恕刪)
不懂這是什麼意思,
不要說徵收土地,
光是政府自有地要蓋社會住宅都可以被要求要喬到大家都滿意了,
土地徵收這東西,通常是價錢談不攏。

但是一則公文也看不出這是什麼來由,很難去認為道底發生什麼事。
Paul_Lee wrote:
政府都市計劃公告超過...(恕刪)



Paul_Lee wrote:
政府都市計劃公告超過...(恕刪)


閱...了也看不出重點

官方用詞太難懂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