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想請問各位有買預售屋經驗的版友們我的房子已經驗屋過,已經撥款,即將辦理付清尾款,辦理交屋對付清尾款 點收權狀的程序我沒有疑議但是 如果要領鑰匙的話 必須簽"交屋切結書"才可以我爬了一下文 發現版友們會需要簽交屋切結書好像大部分都是因為要"提早交屋",開始裝潢之類的...但是我並非"提早交屋"想請問1.交屋切結書簽了會怎樣?(是否會造成對我權益的危害?例如簽了以後,發現漏水,建商就免責不用幫我修繕之類的?)2.請問一定要簽交屋切結書嗎?這是正常的程序嗎?謝謝o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