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價登錄前買的預售屋,快五年了。現在如果要賣,明年報稅時,要以實際價差,還是公告現值計算?自己也忘了實際買的確切價格,政府如果向建商要合約,建商是不是100%會提供?若是建商已經倒閉,政府還拿得到合約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