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為什麼一樓前院和後院圍牆可以改為主建物一部份??


我家為四樓公寓一樓,和另一棟一樓有土地問題,由於地下污水防火巷每戶要退75cm,但有住屋說他的圍牆有登記為主建物,所以可以不用拆..但是問題是土地為什麼圍牆可以申請為(白色線)建物一部份呢??而我家前庭後院都為空地(黃斜線)我無法理解...有那位大大可以說明一下嗎?
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鑑界,以地界線為準各退75cm,大家都沒話說!
一樓前後院登記為主建物,這是不可能的

建物權狀登記的主建物一定是室內面積

土地權狀登記為四層樓共有,一樓部分持分四分之一

只是過去的習慣,一樓空地給一樓住戶使用

而且大部分都有作違建使用,只要看樓上建築就可以知道

甚至整棟一起違建

政府做下水道工程會以土地交界各退75公分

去地政調土地和建物成果測量圖就可以看到

可以計算自己的土地權狀坪數及長寬面積長度
但是這位大大。地藉圖空地部份都以黃斜線來區分/實體建物以白線區分的
那如大大所言..前庭後院為什麼是實體白線而非空地黃斜線呢?
那小區4棟一樓的後院都是空地黃斜線,而只有一家為實體白色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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