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瓏山林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818/672246/
2015年08月18日11:36
知名建商瓏山林公司9年前預售新北市汐止「瓏山林長堤」建案,將車道面積列入公共空間,由沒有購買停車位的住戶與購買停車位者分擔車道坪數,但契約書卻隱匿此做法,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瓏山林違反《公平交易法》裁罰1000萬元。瓏山林打行政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今判瓏山林敗訴。
公平會認為,瓏山林以精心設計的預售屋契約書,藉著強大資訊優勢,故意欺騙或隱匿重要交易資訊,使消費者誤認「車道面積僅由購買停車位者分攤」,但實際上瓏山林卻將車道列為公共設施,不論住戶有沒有購買停車位,一率分攤車道面積,瓏山林向購屋人收取超出1%的價款,不當利益至少1億元。
瓏山林抗罰主張,絕未故意欺瞞購屋者,當時依照辦理產權登記的代書建議,為了避免發生沒買車位的屋主能否使用車道的爭議,才將車道面積登記由購買房屋及與購買車位者依比例分攤。
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瓏山林從24年前營業至今,已銷售許多預售屋,資力雄厚且旗下有各領域專業人才,在長提建案之前,另有其他預售屋建案也因車道面積爭議挨罰,不可能僅因代書建議而陷入錯誤,審酌長提建案隱匿列入公共設施的車道面積高達915坪,平均每坪售價21.3萬元,總戶數421戶,預售且交屋的有269戶,因此認定公平會開罰1000萬元並無不當,今判瓏山林敗訴。仍可上訴。(丁牧群/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