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蘋果也有相關報導,從6月底開始已經發生多起賣房所賺的實價登錄差價
被國稅局以綜合所得稅40%直接課稅的案例(三立財經台)
只能說~靠買房來賺錢的慘了,賣房後你也沒法確定接著會不會收到國稅局的鉅額補稅單
其中以高價房和五年內新屋為優先查核對象
感覺這比奢侈稅還威耶
實價登錄發威 賣8000萬宅 繳稅暴增9倍
2013-08-25 02:12 中國時報 【陳宥臻/台北報導】
國庫日益拮据,加上實價登錄上路滿一年,房仲業者透露,國稅局要求實價申報的案件有增加趨勢,豪宅屋主更成為重災區。日前有民眾以總價8000萬元出售大安區豪宅,原以評定現值申報交易所得,結果國稅局以實價登錄為本,要求補稅,稅金從28萬餘元暴增到240萬元,差距近9倍,屋主欲哭無淚。
國庫拮据 查稅積極
5月所得稅申報結束後,國稅局陸續進行申報查核。中信房屋合作代書指出,近1年來國稅局已暗自實施「實價課稅」,殺傷力跟奢侈稅擬延長沒兩樣。由於最近傳出不少投資房地產的屋主被要求補稅,使得國稅局以實價登錄的價格,作為課稅基礎的爭議浮上檯面。
國庫困窘下,國稅局查稅變得積極起來。房仲業者透露,最近確實有包括成交總價8000萬元以上,甚至近億元的高價買賣屋主被盯上,相對的,成交價在1000萬~2000萬元的房主,較沒有傳出補稅的問題。
稅金從28萬變240萬
房仲業者指出,有個客戶買賣8000多萬元的房子,實際賺了600多萬元。該屋主以評定現值150萬元,及財政部公告的北市精華區房屋評定現值所得稅率48%計算,賣屋所得為72萬元,再以72萬元乘以40%所得稅率,於是繳28.8萬元的賣屋所得稅給國稅局。
不過,國稅局依照實價登錄的資料,掌握該屋主賺了600萬元,直接用600萬元乘以40%的所得稅率,要求繳交240萬元稅金,等於屋主從28萬多元的稅金,一口氣變成240萬元。由於國稅局是依照所得稅法查核補稅,屋主只能接受。
信義房屋指出,房屋交易所得本來就依照實際交易所得來申報,是提不出證明買賣實際價格證明時,才能以房屋評定現值申報交易所得稅。
評定與實價差很大
地政士公會解釋,所得稅法第14條明文規定,售屋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必須以交易時的成交價額,減去原始取得成本,再扣除改良、移轉等相關費用後,以實際金額申報。不過,許多民眾被房仲業者誤導,才會以為可以自己選擇用評定稅率申報。
信義房屋表示,就算民眾以房屋評定現值申報,但國稅局依法仍可以從代書資料、銀行端的金流,檢視房屋實際交易金額,所以民眾抱持僥倖心態,就算國稅局不用實價登錄的資料勾稽,也有可能被查到。
就算如文中所說光帳面 600萬-240萬=360萬, 這樣叫做沒賺錢? 數學不好嗎? 何況你又不知文中賣屋者他持有此房屋多久,假設持有超過2年避奢侈稅好了, 2年賺360萬 還不好賺!!?? 還說炒房賺不到錢!!??(搞不好頭款只拿1-2成而已)而且持有此屋期間的裝潢 服務費等等有發票收據證明的支出還可以扣抵交易所得稅咧,
還有翻翻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吧,所得稅本來就是依照實際交易金額差價去課稅的,只是以前沒實價登錄,所以賣房的人都是以評定公告現值去計算, 你的標題要改成,["炒房沒以前好賺了喔!但是老實說還是比其他投資工具好賺"]簡單來說以前用公告現值評定去課交易所得稅,對賣房者叫做"暴賺" ,現在叫做"好賺" ,還有賣房時只有建物才課交易所得稅的喔而且建物還可計算折舊, 土地每年都有繳土增稅了, 買賣時 房屋跟土地是要依比例分開來算的,樓主;本人粗淺幫你上這一課,這樣你懂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