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人知道中壢華勛~和發建設~~~天郡、天翔建案
道路使用權問題有解決了沒嗎??
天翔房屋問題如下:
於民國103年12月購置預售屋,當時代銷聲稱將於105年4月完工交屋,基於第一次購買房屋的情況,並沒想到建商會延後交屋,等105年9月在回頭看合約時,並無註明交屋時間
且合約的建築圖上,於車道出入口處有一條15米道路,此道路有以下狀況:
1.實際測量未達15米,所以不知建商所謂的15米是從哪裡到哪裡?
另補充說明:
A:既成道路的判定得由養工處來判定,所以必須需照會養工處實地勘察
B: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第七條 在公共設施道路及綠地保留地上,申請臨時建築者,限於計畫寬度在十五公尺寬以上,並應於其兩側各保留四公尺寬之通路。
2.調地籍資料實屬私人而非建商所有,建商口頭說有跟地主協議同意使用,因個資問題無法給他人參閱協議書
3.現今因道路問題有人跟建商提出,建商說會另外補充書面保證通行權,但僅補充,要我們簽字同意,並非正式修改合約
想請問,這樣是否能歸責於建商,一開始無據實告知,等問題發生時才說要補充資料,我能否因此而取消退訂呢?退訂是否能不算違約呢?
實在不想辛苦賺的錢,買到一個有爭議的房屋!
還請大家幫忙提供意見~~感激不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