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本身自己有一部fun car和一部平常通勤使用的代步車,本來都是輪流停放在兩個不同社區的車位,但近期公司有配車,所以理所當然就改開公司的配車了。
於是開著公司車要回到自己家,被門口保全人員攔了下來,沒有登記車輛不能進出停車場,但社區管委會規定又最多只能登記兩部汽車,故無法在新增一部。
想請教,管委會這樣的規定是合理的嗎⋯⋯?

個人積分:588分
文章編號:90168936

個人積分:2528分
文章編號:90168990

個人積分:9079分
文章編號:90169108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