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也不怕各位大大嘲笑我龜毛, 小弟我光是拿著Match美居的合約書範本回家就研究了一週, 其間除了對照內政部頒佈的"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不得)記載事項" 範本內容外, 也拿其它建案的合約書範本&付款方式相互參考, 並且與友人(台大法律系畢業)逐條討論Match美居的合約書內容是否有爭議或在付款方式上應予修改之處; 甚至在簽約當日, 仍針對這份已趨近對等合理的買賣合約書內容, 試著去爭取對自己更為有利的契約條件, 因此與建設公司周旋了至少五個小時以上 ( 10:00 - 15:00, 中途完全沒有休息哦! ), 談判過程還因為認為建設公司態度雖然和善但立場萬般堅定( 真的是跟銅牆鐵壁般地堅定!!), 氣得當下本來想要起身閃人不買了( 認為建設公司真是太不給面子了


由於內容條件啥都不能改, 也就別想說在買賣合約書上改以建議售價或調高契約價金的方式向銀行增貸( 但僅就法律層面而言, 這樣的行為似乎會涉及"偽造文書"之罪責, 小心觸法! ), 所以若要說Match美居的缺點, 第一個就是購買的價格很硬, 像在Match美居同學會第一次網聚時, 某位同學也說他在簽約當日邀集了家中所有長輩前往助陣, 連高齡的阿嬤也請去幫腔, 但結果還是一樣殺不動.......*&^%$#@!( 殘念


但平心而論, 也許Match美居的合約書內容或貸款成數金額不能處於最有利的機會購買( 佔盡便宜的買方立場, 投機客被眾人罵翻的原因也是如此 ), 但至少算是提供了應有且足以保障雙方權益的條文內容 ( 若銀行同意契約總價80%佔比做為Match美居的核貸基準真的已經算是不錯的了, 在政府打房政策的壓力下, 若是今日改以購買中古屋自住, 目前銀行提供的核貸金額或成數恐怕更低, 目前聽到的最多只能核貸按契約總價金額的60%-70% ).
因此建議Steve65大大對於貸款核撥金額是否能超過80%一事應該要審慎評估後再做決定, 猜想建設公司也不敢單是依據買賣合約書內容, 就拍胸脯保證每一位Match美居準住戶最後銀行提供的貸款成數金額都能達到80%; 畢竟核貸條件好壞的裁決權, 最終是由銀行來評估買賣兩方, 若是因為銀行的核貸成數不足而錯怪建設公司也不好, 但建議Steve65大大您還是可以再跟代銷小姐詢問一下確認有沒有其它的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