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大No.20~正式命名:桃大泰極

之前也有網友談到中空樓板其實不夠,或許就是桃大在房間加上木地板的原因,
我之前發mail問泰極的問題桃大回答我了:
一:泰極基地後方老舊電線桿和電纜線如處理?
答:因為不是桃大的東西,所以會留帶原地,這個答案我有點失望,畢竟無法地下化
看來就是不雅,下次大家可以去看看~~
二:機車位不足的情形:
答:交由管委會後再由管委會決定是否增設,由住戶自行決定,這個答案好像是廢話
,因為我是要桃大先規劃好~~
三:提供客變的清單價目表:
答:近期會提供價目表至接待中心讓消費者參考~~總算有了善意回應~~
不過建案沒有十全十美的,昨天我和富林苑的朋友聊天,他還是很肯定桃大的風格,
可能是我對桃大的要求太嚴格吧~~~
機車位的問題真的深有同感
之前去看朝陽君品
代銷說一戶有配兩各機車停車位
泰極是不是完全沒有配阿
不是沒配,是只有70個啦,附近建案都每戶至少一個
恩....
我也覺得機車位太少
蓋好後附近是沒有可以停機車的
最好是地下室可以提供
不然很難忍受下雨天在外面脫雨衣的感覺!!!!
所以泰極不是每戶配一個機車位?
還是要沒配到機車位的人去反應呢?
我之前的住的社區也是有機車位不足的問題(不過也是每戶至少一個)
但有的住戶會有一個以上的需求
後來是管委又再找地下室多的空間在多劃幾個位子出來
原本的位子不更動的狀況下又多了十個機車位吧
不過這多出來的就是要的人抽籤拉
然後也可以多一點社區的收入
算是雙贏的方式
不過也只有通過區分所有權人會才可以改
泰極就是只有規劃70個機車位,所以嚴重不足,我是希望每戶至少一個,
給予住戶最基本的尊重,但是桃大回答是說因為"法令"和"基地"限制,
我覺得不是法令吧,要不然其它建案都違法嗎?還是有規定不能每戶
至少一個嗎?我看來是藉口,應該就是基地太小不好規劃,桃大的意思
就是像Z大所說的,以後由管委會再決定使用方式,或者是否同意能
停在汽車格內,但是若無事先規劃好,再加上契約書內有載明機車不得
停在汽車格內,要再找地下室的空間來增設機車格,說得簡單,萬一規
劃不出來呢?每年都抽籤那70個機車位,想到就令人不爽~~
挖哩 簽約裡面還有規定說汽車位不能停機車喔
他們有甚麼權利可以這麼做
再者要真的是因為法力跟基地的限制 那到時管委會來決定還是一樣的結果
就是"只有70個機車位"
這對我來說影響很大= =
不知道有啥方式或是管道可以處理


shiming4056 wrote:
泰極就是只有規劃70...(恕刪)
說真的交屋完是管委最大
只要經過區分權大會的同意
基本上要在機車格停一個機車或腳踏車都可以
就是可以修改住戶規章
還有人甚至會提說可以放私人物品不超過停車格即可(就是可以停三台機車以上)
到時我想這樣開管委會時應該又會是一場論戰OTZ(整齊VS方便)
如果桃大是因為沒有獎勵容機車位等法條當藉口
到時也只能開管委自己改
大家都想一戶一機車位的話
應該很容易就通過了
只是第一屆管委會很累(這個要慎選阿)
建商當然劃汽車位來賣阿,每個100萬,很好賺耶。
至於機車位,我只聽過用配的,不足時再找空間劃,也從沒有聽過要跟建商買的.....
所以,合理懷疑是基於利益考量...
機車位比汽車位重要,因為幾乎家家戶戶都有機車
已購者應該要極力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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