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ychef wrote:
如PraeXXX。上次我說政府硬上拆遷戶是強盜的行為。
他說這是合法的,不滿意的話,要我去找人修法或自已報選立法委員。
...(恕刪)
現在補助款項都還沒有下文,也不知道補多補少,你就把政府當成強盜要硬上拆遷戶了
PraeXXX大認為政府應該不會像是強盜,應該會在合理合法的範圍內給予拆遷戶合理補償費用
(您們兩者的著眼點不同)
所以如果連合理合法的範圍內給予拆遷戶合理補償費用都不滿意的話,就必須去找立法委員修法,甚至要請大大出來選立法委員(要出來選PM一下,我挺你)
若是挾持地下化之名抗爭桃鐵高架的人,不好意思我的口氣也不會這麼軟
但是像"真的無語"大這種真弱勢團體,難道您認為"PraeXXX"會洛井下石嗎?
如果不挾地下化的合理要求補償金的抗爭,不用你說小弟也會贊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