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oci wrote: 在自家門口走廊裝設玄關門及擺放鞋櫃 皆構成竊佔罪 屬公訴罪
這裡指的是在走廊裝設玄關門 例如有些雙拼社區兩戶門對門 在 "走廊"裝設外玄關門以隔離兩戶 這就竊佔共有用地
...(恕刪)
陳聖臂 wrote: 私下還在跟一些住戶討論......這末嚴重喔...(恕刪)
呵~呵~呵~沒有那~末~嚴重喔~其實走廊加裝玄關門的情形通常是出現在1層2戶的戶型, 而屋主買了2戶打通, 就順理成章的在走廊通道直接加裝一道玄關門, 這種才形成佔用小公面積的情形, 請施主~莫驚~莫慌~莫害怕啦~
法律用字譴詞較嚴謹, 比火星文還難懂, 想讀懂真的很難
, 還好有ssoci大大幫忙, 各位芳鄰可以參考這篇文章就平易近人多啦~注意以下大樓常見的脫序現象就不致於違法~ssoci大大指的是以下第6點, 社區最常見的情形就是第1點啦
~有些情況是舊大樓比較常發生~想增值?別做20件事!
Smart智富月刊.第 146 期 作者:劉萍
http://smart.businessweekly.com.tw/list.php?cid=0000000105
如果你想讓自己的房子持續增值,那麼以下20件事,不但自己不要做,還得勸你家鄰居也不能做!
01.為了方便在門口放鞋櫃、傘桶
02.初一、十五直接在門口燒金紙,燒紙錢的金桶還放在逃生梯間
03.家裡東西放不下,把書報、紙箱、腳踏車堆到樓梯間
04.麻將桌放在樓梯間,剛好擋到排煙匣門或是消防箱
05.為風水,把自家大門方位改掉
06.在同一層樓買2戶,自己再多加裝一個大門連通2戶
07.嫌消防器具礙眼,放盆栽、屏風擋住
08.只顧自家美,各自在陽台種花、在梯廳隨便掛畫或放石雕
09.窗前通風良好,剛好可以用來晾晾抹布、內衣、襪子
10.為了加大室內面積,把前後陽台統統外推
11.在陽台、窗戶加裝鐵窗
12.把1樓的院子用盆栽或立牌擋住,當停車位
13.在頂樓堆放不用的家具、雜物
14.省電,把消防栓的照明燈、警報器統統關掉
15.在自家停車位堆雜物、放高爾夫球具
16.停車位有漏油漬,不管也不清
17.在社區中庭或公共區遛寵物,帶大型寵物出門,沒牽住或戴口罩
18.在大廳喧譁、接待自家客人
19.垃圾不分類就隨手丟
20.房子要出租或出售,直接在陽台或窗前掛廣告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