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各位加油了 也希望大家發揮力量將青埔這裡的居住品質
繼續往前推進 這要靠各位的監督力量和團結力
其實我對這裡的房地買賣風氣不甚了解
有大大提及 越早簽約越能提早解除限制
然後換約獲利 我想說 這在正常的建案是可行的
但目前在這裡的房產銷售模式
我想還是提供一些建議好了
基本上未取得建照是不得進行銷售行為
否則恐有違反公平交易之嫌
但代銷常用預約 優先承購權等等方式
遊走在法律邊緣
加上如大大說的跟投資客配合銷售
早就見怪不怪
在青埔首見的狀況 真的是第一次見過
限高的關係 有些建商先申請了第一份建照
然後先簽約先賣甚至先蓋 等限高解除後
用新的容積率補照
將原本的建築加到超過50米的高層建築
這倒更讓我疑慮了
建築法對於高層建築的規定較多
且建築工法和結構
消防 結構 承重制震更為嚴格
因此必須另送件進行都審
我不太能理解 怎麼有辦法
先用一般建築方式蓋了之後
再變成高層建築
這有幾個假設
1.用一般建築的建照蓋了一半 在限高解除後送審
結果高層建築在較為嚴格的都審時要求更改結構
那已經蓋下去的房子怎麼辦?打掉重練?
2.房子已經蓋到預定的高度了 結果都審送件卡住了
新照遲遲不下來 就讓鋼筋水泥風吹雨淋生鏽
3.建照審不過 房子蓋不到你要買的樓層 退費嗎?
那虧很大 資金下那麼多了
所以在進行簽約前 不管您是投資客 還是自住客 還是台客
最好還是先取得正式的建築執照較理想
且公寓大廈管理條件有規範
再者房屋興建牽涉許多安全上的考量 謹慎為上
再來是請務必詳閱買賣合約書
一但簽下去要變動就真的難了
特別是定型化契約往往存在的不對等的關係
祝各位好運了



所以連寶佳都被掃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