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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點交時就得非常非常小心
因為
1.發電機的送風機可能接錯線,馬達會到轉。
2.發電機會罷工,因為電瓶沒電。
3.發電機會排黑煙,因為沒裝黑煙淨化器,就算圖面有,他也會拿出"二次施工圖",告訴大家"這個才算"。
4.銷售合約一定要大家簽"預售屋銷售合約書",因為這樣他就可以名正言順的作"陽台外推的二次施工",有人檢舉的話,跟他沒關係。
還沒簽約的人趕緊要求銷售人員白紙黑字寫下來,以後管委會成立後,這些錢才不會只剩
少少十幾萬;
<<買屋所付預繳管理費(金額),於管委會成立後,全額移交管委會,代管期間之管理費用,由和發支付>>5.橘色的汙水管可能只是"橘色塑膠管"<薄管>,不是真正南亞出的汙水專用管<厚管>。
6.牆壁裡可能有921後,明文規定不能有的穿牆揚水管(自來水自地下室水槽送到頂樓水塔的管路)。
要如何發現有無穿牆的揚水管呢?
a.要求看完峻工圖,但這需要有專業背景的人才看得懂。
b.因為要將水送到頂樓,地下室馬達必須有很大的馬力輸出;
注意一下,地下室抽水馬達啟動、停止時,管道間會發出很大聲的爆音,這通常在住戶進住後才會發現。
7.全社區攝影機只有5支。
8.全社區所謂的門禁系統,只有感應開關,沒辦法做任何紀錄,日後如果需要.....自己花錢裝。
9.銷售時銷售原口裡說的"<<預收管理費>>,以後會<<全額>>移交管委會,可能會變成扣除代管費用後移交。
10.電梯坑可能沒做防水處理,常常積水。
11.公共區域(閱覽室、遊戲室、運動間)通風窗,可能永遠開著或永遠關著,因為沒做"開關"。
12.準備長期抗戰打官司或是委曲求全日後社區自己再花錢修繕。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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