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 yuan wrote:我有說徵收是錯的嗎?...(恕刪) 是你自己說整合徵收是為當權者想為何把這些那些你視為使用者想的建設的前置作業定義成為當權者想?在這個事情上面 增建跑道跟航廈還有徵收土地本身是一個計畫你把徵收這事 分開來評論本身說法矛盾到極點 反正我話就講到這
大巨蛋有不能打棒球嗎?轉貼新聞中部分內容預計2014完工的台北大巨蛋,未來將是台灣第一座標準室內棒球場,同時也是世大運的開閉幕場地,沒想到卻傳出棒球比賽不在裡頭比,難外界傻眼;不過體育局解釋,12天的比賽時間,除了開閉幕外,大巨蛋都會安排棒球賽,擔心的只是決賽那天場地卡到,目前要等所有球隊報名完畢,才能確定,只要時間能配合,一定會讓球迷進場看球。我看別則新聞有提到小巨蛋本來也是專用室內籃球場,可是完工啟用到現在,籃球比賽才辦過幾場而已,大多都是演唱會之類的...我個人覺得台灣是不是真的需要這麼多小巨蛋或大巨蛋,我是台中人,林市長曾經因為江蕙演唱會說台中也需要大巨蛋,新建大型場館需要大量錢,國內有沒有這麼大體育市場,拿來辦演唱會也是不得已,場館放著沒有租就是在燒錢,我覺得不如把錢或地拿來規劃別的設施...完整的新聞大巨蛋不打棒球? 怕世大運閉幕卡到http://news.tvbs.com.tw/entry/30163
2000年底,臺北市政府決定拆除棒球場,於原址興建15,000席多功能體育館;2001年11月12日動工,2005年7月27日完工,並於2005年12月1日正式開館啟用,命名為「臺北小巨蛋(Taipei Arena)」。臺北小巨蛋是臺北市運動設施整體規劃興建計畫中重要的室內場館設施,建築體分為主場館及副館,主場館為一座地下2層、地上5層之鋼骨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總樓層地板面積約90,900平方公尺。主場地內部長76公尺、寬41.5公尺,伸縮式活動座椅完全伸展時,場地仍達60公尺×29.5公尺,場地中央亦可視需要全面結冰,成為標準的室內冰上競賽運動場館。場地使用可依需要彈性多元變化,因此得以爭取辦理國際單項運動總會之一級賽事活動,也是國內外藝文團體競相租用辦理展演的熱門場地。http://www.taipeiarena.com.tw/ct.asp?xItem=40258788&ctNode=59030&mp=12203a
買地等重劃/徵收~天經地義~~賭贏了就賺到; 賭輸了就爛在那阿~就像買四五十年老公寓的一樣, 賭都更嘛, 有錢玩大條的 沒錢玩小條的嫌貴不要買嘛......有信心 就去買阿~~最討厭的是 一堆先買好地, 然後利用權勢去操作的, 例如某池塘, 噱翻了還好換人當家了~爽爽爽
Nicos wrote:買地等重劃/徵收~天經地義~~賭贏了就賺到; 賭輸了就爛在那阿~就像買四五十年老公寓的一樣, 賭都更嘛, 有錢玩大條的 沒錢玩小條的嫌貴不要買嘛......有信心 就去買阿~~最討厭的是 一堆先買好地, 然後利用權勢去操作的, 例如某池塘, 噱翻了還好換人當家了~爽爽爽...(恕刪) 話雖如此,但如果因為少數幾顆事前買地坐地起價的老鼠屎壞了全部等待重劃/徵收的善良老百姓,甚至阻礙了整體的規劃豈不因噎廢食.無異是變相逞罰了所有其它循規蹈矩的老百姓.是以個人認為賭重劃/徵收的門票應該用土地交易截止日期劃分.除經由親屬繼承外,二十年,甚至三十年內買地等待炒作者政府有權依當時買賣金額無條件徵收.如此既不便宜了炒作者,也不損害地主權益,更重要的是不會因噎廢食阻礙了整體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