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坪建地至少二十萬跑不掉這句話我非常有意見!!!!!!!!是指台北市信義區是嗎?楊梅!楊梅!楊梅!!!!就算是桃園中壢好了!!!就算是資料庫是房價被投資客炒最高時的實價登錄好了!!!1坪20萬的地??????楊梅現在有賣建地的開價每坪7萬-20萬之間!敢開到20萬的去看看就是建商正在蓋房的地旁邊的餘地!賣給別人去蓋來當建商的的圍牆!更何況還只是開價20萬!為了鞏固隔壁的房價還故意開高!!!還有仲介不用賺?開的是不二價?台灣還有不二價這種事??????慢慢賣吧!賣個10年20年吧!實價登錄過個2-3年就會打對折了!總是有一些小咖投機客跑路的
sking512 wrote:川洋首璽 議價空間...(恕刪) 請教sking512大大您是從何得知1400還沒見底呢?您是已經購買了嗎?我上星期帶家人去看,覺得使用空間很多、好利用,可否告知您所知道的價錢是多少?我好有個底去議價,感謝您!
請問請問請教sking512大大您是從何得知1400還沒見底呢?請教sking512大大您是從何得知1400還沒見底呢?請教sking512大大您是從何得知1400還沒見底呢?sking512 wrote:川洋首璽 議價空間很...(恕刪)
理論上應該會改名字賣了,不知道!自己查,1400沒落底這句話似乎不意外,這是常識判斷吧公平交易委員會公開新聞資料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資料 105年11月9日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本(9)日第1305次委員會議通過,川洋建設有限公司(下稱川洋公司)及巨耀國際廣告有限公司(下稱巨耀公司)銷售桃園市楊梅區「川洋首璽」建案,其傢俱配置參考圖將突出物及樓梯間標示「5F」及「樓中樓」室內空間,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川洋公司新臺幣(下同)40萬元罰鍰、巨耀公司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房屋銷售廣告所描述之建物用途情狀,為影響交易相對人承購與否之重要交易決定因素之一,交易相對人據廣告內容僅認知於購屋後得依廣告揭示之用途使用,而難以知悉倘廣告所載之用途違反建管法規,有遭罰鍰、停止使用、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之風險。川洋公司及巨耀公司於591房屋交易網銷售「川洋首璽」建案,其傢俱配置參考圖載有「5F」及「樓中樓」,並規劃為客廳、臥室等室內空間,據桃園市政府提供意見,該建案使用執照之建築物規模為地上4層,依法不得稱為5層樓,另突出物僅屬樓梯間非屬居室空間,不得作為客廳等室內空間使用,倘未依建築法相關規定申請建築許可即擅自建造建物,涉屬違反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是川洋公司及巨耀公司所刊載之傢俱配置參考圖與事實不符,核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