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電動車充電樁區權會提案疑問

wenwenwen wrote:
如果能在第一屆區權會...(恕刪)


我的原意其實是需要者自費安裝充電樁,住戶188戶
不需要這麼高的費用,但是每個需要的人都要從電箱直接拉線到停車位的話線路會變的很亂,管委會可以將供電線路的線槽先建置到所有的車位通道上,然後各住戶需要使用的話再自費從各自住戶的電箱藉由線槽拉線路到自己的停車位,而大家都可以使用的線槽費用由誰出就看大樓管委會如何決定,可以由管理費先支付再向需要使用的車位上每月徵收或是全額由管理費負擔
台灣大樓社區規範都是管委會招開大會後訂立,很多規範政府可以統一規定,但都沒有

交給每社區規範就會出現各式各式規定

就算能讓你自費安裝,會不會到時社區又有人說危害到安全,怕有火災等事件發生,什麼人都有

還是建議社區規範全交給政府訂立會比較好
主任? 主委?

主任的話, 只是代理執行, 哪來的權利決定區權會能不能討論什麼議題?

另外, 不知道貴社區住戶均質性怎麼樣, 如果保守/無知者多, 最好自己摸清楚充電樁相關議題攻防, 以及社區管理會議的規則與辦法。 這會是一場硬仗。

最差也要爭取進入管委會, 毛遂自薦說你有需要, 你來規劃實施當白老鼠。
只有你反應當然就先處理掉問問題的人就好,
建議你串連多一些人連署,管委會才會正視這個議題。
不就是牽廣深遠才要提出來討論,用這種理由拿掉實在很怪
sugardent wrote:
本人住在八擴某社區某(恕刪)


建議先提案研擬區權會提案辦法
關於樓主講的社區主任,我想應該是總幹事
因為第一次區權會都還沒開,委員及主任委員應該也未產生才是
其實第一次區權會是由建商召開,主要目的是要先成立社區管委會及審查社區規約內容
對於這種需要大筆費用或是公共區域的改建工程等重大議案
建商終究算是外人所以並不會有意願出來主導
因此社區主任(建商請的)會刪掉議案也算是情有可原
同時區權會的議案如何成案其實並沒有任何辦法或是規範管理
所以刪除區權人提案的行為基本上也是無法可罰
目前只能透過在區權會提案要求建立提案管理辦法並納入規約內
只要納入規約就有法源依據
管委會就須依據規約內容執行,不然就有可能觸法
17樓大大說得沒錯~第一次區權會是由建商(通常委託物業公司主持)召開!

目的不外乎... 1. 選出管委會幹部、2.通過社區公約、3.約定一些後續公社、管理基金等點交事宜...

所以原則上這不是一個設定要給社區住戶實際提案與討論事情的時候,我遇過的通常這時的提案是針對社區公約中管理規章的加註、增修與刪減... 或者是說要跟建商爭取一些公設的修改、增設之類的事宜...

樓主指的那些應該是等正式由管委會主導會議時提出... 建商是不會願意、也沒義務要幫忙協調這件事的!!
可以的話,去找Charge Smith詢問一下。

他們這塊很有經驗
社區大樓充電樁設立的規範,要考慮以後許多住戶都要設立時,社區整體電流容量足不足的問題 (通常是不足)。若想在充電動車時正常使用家電,就必須更新配線、提升電流容量。但臺灣許多住戶為集合式住宅,其家中配電來自社區規劃,必須由管委會徵得全體住戶同意才能升級電流容量。

以下有兩篇文章來自綠學院,供您參考。

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15868-tesla-charging

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17262-Apartment-building-community-installation-Tesla-charging-equipment-practical-experience-in-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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