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準住戶吧!!
而且我買甚麼案子,
都不是這篇文章的重點,
我之所以又跳出來回應,
是因為我根本不想看到,
有自私的人出現,
用自以為大我的角度分析事情,
提及準住戶們要看自己要什麼,
事實只是造成別人的困擾,
今天哪怕我買一層一戶,
我也不會把個人物品擺放在公共空間,
因為這本來就是不應該擺放東西的位置,
根本無須提出討論.
另外我想您要學習,
應該差滿遠的,
只要口袋有小朋友就可以買吧!!
沒有甚麼不二法門,
廣豐特區有什麼建案,
跟我們桃大泰極一樣只有地下2層嗎??
這問題我告訴你啊!!!
只有竹城的不是而已,
其他全部都是只有兩層.
所以您所謂的空間有限,
車位不足,
這在每個地方都一樣喔!!
不是只有這個案子是醬子.
一個汽車位一個遙控器,
一個機車位就一個遙控器,
你機車位停兩台機車,
不就要買兩個遙控器,
這只會增加管理上的問題,
讓進出的總量越來越大而已,
況且機車停放在汽車位上,
易造成地坪磨損,
這要大家住戶分擔嗎?
還是您要自費修繕呢?
每個人都會按造規矩停放,
不會影響到隔壁汽車位上下車嗎?
千萬別把您認為有可能的事情,
全部合理化全部標準化.
哈哈~~說得好像在做善事一般,
將一己之利全部讓給大家一樣,
最終自己還不是有得利,
例外原始的機車位規劃本身就有問題,
現今興建的大樓,
沒有不一戶一機車位的,
所以並非讓利,
而是回歸到原始正常的規畫而已,
快熄火吧!!!
別讓不該發生的事情發生,
這樣才是功德一件呀!!
陽台外推這件事情,
是不影響到其他住戶,
且不影響任何動線,
也不影響觀瞻問題,
也沒占用到公共空間,
實在無法比擬呀!!
若您當初買下這建案,
是想圓一個居住在質感較高的住宅,
那就不應當推崇地下室停放多餘車輛,
還有公共空間擺放私人物品,
這只會讓整體質感大大降低,
並非大大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