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恩典 wrote:林家華(失落的世代)...(恕刪) 我連您都捨不得提告!何況其它的網友?我就是婦人之仁,回饋您那麼看重我......在友版有給您4個良心的建議,您參考一下。另外.....我已退休,不愁吃喝,24小時拿著手機,您就專心陪我吧!
陳恩典 wrote:我連您都捨不得提告!(恕刪) 陳大告下去了啦不然會不會被看沒有上次約失落大家樓下是有佈局嗎感覺樓下埋伏黑衣人?我比較期待看到失落大開直播兩人一次對決然後照片中那房子我出一折啦那麼舊了趁我還沒反悔趕快賣否則古董沒人要
hua5763 wrote:陳大告下去了啦不然會...(恕刪) 現場有沒有黒衣人我真的不知道,算準他沒膽下來,我是躺在我家OSIM陪他玩。讓其它受重傷害被害人去提告吧!算起來我還是最小咖的"小孬孬",我們拿個小凳子坐遠一點。哈哈!
斯圖亞特 wrote:給網友的私訊不是...(恕刪) 我前後被私訊兩次提告,尚未收到法院傳票,我必須說第一次,被私訊時,我真的嚇到了,畢竟我身家清白,家中無人被告紀錄。擔心給家人造成困擾。這是我接觸過最最最,惡質的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