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REME wrote:這不是偽造文書或自己...(恕刪) 謝謝您提供的資料, 這也就是說, 原本縣長信箱網頁上那段文字看來是宣告性質的, 而不是有系統做篩選過濾的功能, 即使您輸入外縣市個資, 系統依然會受理, 關鍵在於後面接到信來處理回復的人, 如果確實有縣政府的公務員用那段文字來回復您的話, 我想真的會是一場風暴.
jong_tony wrote:謝謝您提供的資料, ...(恕刪) 我不知道系統如何處理我的去函,是自動或是人工?但我確定的是第一次申訴並沒有收到府方確認的信件而在投書其他單位並收到回覆後我對鄉公所的第二次投書就有了回應中間是不是有行政瑕疵我不知道但至少目前鄉公所雖然仍有這段文字不過已經接受外縣市民眾的信函了....但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要進步錯誤沒關係,修正就好....
問一下紅線的畫設要去哪查是否是縣府畫的?之前桃園的爵品社區有自己在門前偷畫,造成民眾的車被拖走民眾申訴後才退罰款並塗銷地上的紅線~我家對面之前也是可以停車的白線自從對面餐廳開張後馬上被塗成紅線(只能停客人的車)...
克朗 wrote:問一下紅線的畫設要去...(恕刪) 我不知道哪邊可以查紅線的畫設單位不過可以發信給公所的首長信箱,請問他們畫設的標準為何如果他們給的回覆與公告的規定不符,就請他們改善或是再找更高層級的單位施壓,給您參考囉~
這位仁兄,應該還有很多要考量的1.這條路是不是重頭到尾(至少分段點)都是一樣路寬,有可能中間有比較窄這時後就只能劃紅線2. 5~7公尺道路也要看是不是走雙向,如果是雙向道路,兩邊都要劃紅線3. 就算前面各都符合,也要看這條路的道路服務水準簡單講就是交通流量有沒有大到會塞車。如果服務水準很差,也不能停車4.例外情形(如道路幾何條件太差...),道路也可以不開放停車總而言之,縣市政府總是有條件可以劃紅線,你在這邊取暖只是被砲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