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地建設部分,目前所見到展演館最大的敗筆就是停車問題,展演館地下室的停車位嚴重不足,這個問題直接影響到展演館外包經營(類似台北小巨蛋)的意願,如果不能儘速解決,民間業者誰敢來承包,朱當時建館是爭取中央擴大內需專款,額度不夠時間上又有限制,能夠做到這般規模已經不錯,後面接手的第一優先應擴建地下停車場,而且必須要讓看表演的民眾停完車就可直接進到展演館大廳,否則這個展演館遲早面臨低使用率、浪費公帑的窘境,結果接任的完全胡搞,不僅不解決進入展演館地下停車場的問題,還把原本應成為漂亮的香榭大道,花錢弄成蚊子停車場,實在愚蠢至極。
私有地部分,建商當然唯利是圖,蓋豪宅最單純獲利又快又多,撈一票先走人再說,誰管你打造商圈這種長期社會責任,但是你政府機關手握核照、環評等等公權力,當然應以行政指導去規範建商循計畫目標開發,結果大家都已經看到了,不管是已經蓋好的、蓋到一半的、還是正準備蓋的,全部都是豪宅,縣政府官員完全怠忽職守,沒有盡到把關責任,如果我沒記錯的話,要負最大責任的可能是當時的代理縣長范良銹(有錯請指正),記得當時媒體訪問他還大言不慚地說「蓋豪宅也不錯」的論調,後來他竟還高升工程會主任委員,整個特區開發就毀在他們這些人手裡,要說是官商勾結嘛,似乎太過嚴重,但是沒去追究他們廢弛職務的責任,確實又難以令人信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