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我的例子吧
從小就住在淡水,現在也已經三十幾年了
記得十幾年前,新市鎮一期被徵收,說會蓋國宅
但是只看到蓋了最外圍兩、三棟,之後就沒消息了
幾年過去,那邊還是一片荒涼
(想想...夜晚誰敢走在那的陸上阿)
這兩年開放給建商蓋房子,慢慢的總算比較熱鬧了
但是房價也相對的變高了,由原本的十幾漲到破三十
講難聽點,三十我都可以買在市區了
再說交通也是一個大問題
建商會跟買家說以後會有輕軌捷運
目前所得到的資訊是,輕軌捷運會延伸"淡水老街"到新市鎮
這...老街路已經那麼小的,再來個捷運,各位自己想像看看霸
而老實說,一期徵收對我還真沒什麼感覺
但是就在今年中,營建署來了一份公文
說我家是在新市鎮的二期規劃區內
是的...我家也要被徵收了
當下覺得怎麼可能?
一期有超過50%的土地來荒涼著
而這不到50%已經蓋的房子,住屋率根本不到一半
晚上燈火亮的絕對不到一半
別跟我說是買來度假的,哪來那麼多有錢人,狀且有錢我也不會買在這
其實我想問的是
人民有住的權利,新市一期政府你都還沒搞定
(開發不到一半,已開發的住屋率那麼的低)
你為什麼要去開發淡海新市鎮二、三期?
況且二、三是現在一期的兩倍大?
(一直延伸到聖約翰大學)
政府沒有幫忙到人民的住的權力
還強迫人民搬離住家
然後所換來的祇是房價一直飆漲
被徵收獲得到的金錢
可能只能夠在淡水買房的頭期款而已
各位想想,今天你家政府說要徵收,然後你房子土地被拿走了,你有的只有下間房子頭期款
(對了...忘了補充,房子是由50坪->不到30坪)
泣...連續劇上的劇情,怎麼會活生生的在我生活中上演...
我表達力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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