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1703 wrote:
這幾天風雨那麼大~希...(恕刪)
君臨的本來就沒有氣密窗吧?
只要風大就會有風切聲
我都已經聽到習慣成自然了

macrose wrote:
君臨的本來就沒有氣密...(恕刪)
macrose wrote:
君臨的本來就沒有氣密...(恕刪)
celgen wrote:
昨晚參與了一場最令人傷心擔憂的管委會議
即便大家開會開到了凌晨12點~但依然令人失望!
!整個管委會充滿情緒~充滿批鬥~充滿對立~充滿不和諧~充滿不團結~充滿猜忌~
整個第二屆管委會~似乎中了建商的招似的~將不團結不和諧的氣氛散佈到社區之中!!
難道大家不知道 建商最希望的就是管委會不團結嗎? 社區不團結?
就沒有力量來一致跟建商爭取權益~
拜託大家~即便你再有理~再有能力~再有才華~再有知識也請大家保持尊重與和諧~
如果沒有和協~那大家討論的都是屁!!因為沒有和諧~這裡根本就不是一個家!!
而只是建商蓋好~賣給你的房子~拜託和諧!!
第二屆管委會只有一個亂字可以形容~
整場就聽幾個人在那邊大聲指控來指控去~完全不守法律程序~議事規則可突然打斷別人的報告~
把最後的臨時動議插進來討論~討論完再還給剛剛還在報告的委員,
身為旁聽的我傻了~這跟我從小教育的公民訓練議事規範不一樣啊?~
哪位懂法律的人可以幫忙出來解釋一下?
這樣可以嗎?如果可以那大家就不用遵守大家一起制定出來的法律摟?
現場居還有人說~因為你不守法~所以我也可以~
傻眼? 又不是小學生~請尊重議會 尊重到場的每個人的權益好嗎?
有人指出正副主委、工務委員跟機電廠商會勘後~未經管委會同意~就簽訂了不合法律程序的機電維護合約~
也有人指出財委在正副主委、與監委都蓋章同意後,也未經管委會討論同意,就私自將務業公司的薪水,連
續扣了3個月~反正就是亂!!
火鍋店老闆跑也來泣訴~他的店失火了~警報器居然沒有響~說物業有人把消防警鈴給關了~
這件事情也太大條了吧!!但大家都不知道? 責任如何追究? 物業一問說他不清楚~要找廠商?
是怎樣~現在真的失火了也沒有人知道!!
之後又說了一下~最終的源頭~是建商消防系統設計不良~危害住戶生命財產安全~
這是不是可以申請法律鑑定呢? 事關重大耶!!
建商設計有問題~可是要負責的!!
而火鍋店失火了~有沒有找消防火場鑑識一下原因阿~
這可是直接危害到住戶權益~
如果有公安疑慮 是不是可以請他搬走阿~也太恐怖了吧~!!
總之就是吵成一團~
混亂不和諧不團結失去信任~就是住戶最大的傷害~最不願看到的!!
而卻是建商最開心看到的狀態~
最吼你們吵翻天~吵到解散~
這樣就沒有人代表來替住戶爭取權益了~
大家都有心幫助社區那就請好好的來談來做!!
不然就換人做~就這樣簡單!! 一個不團結和諧的管委會!! 不如解散重選!!
笨蛋!! 問題在建商!!
再不團結~大家等著被遺棄吧!!
Hornet.tw wrote:
業者需要出面說明原因...(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