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私心認為,發展方向根本錯了,
小弟內壢人,十幾年前到桃園讀書,就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
桃園和中壢之間就像隔了一層結界,中壢發展不過桃園大圳(鄉界),桃園發展不過正光街(一過縣府空地就很多),
這是什麼情況??
往南崁大湳發展有比較好嗎?
往南崁,旁邊一座南崁山,腹地根本不夠大,往大湳,卻只有一條介壽路,
某縣長開了文中路,大興西路就起來了,中壢還是有很多人想往桃園跑,
假設把建國路往內壢或環中東路開,桃園後站會如何??
縱貫路兩側腹地這麼大,現在桃園市還需要卡在大湳和藝文特區嗎??
中壢和桃園連接起來,對桃園會比較有利吧??
當時桃園市內的中華路一半以上完全都是空地,
縣府搬到國際路又會如何??
隨便亂想,笑笑就好
因為沒人會信我,還會砲轟我甚麼的,但我說的都是事實
因為發消息的人本身就不是從事百貨的人,當然就是空穴來風
他平常應該就是參考新光其他分店有怎樣共通的品牌,
或是查104,1111等徵人來猜測,只要十個有中一個
大家就會去著重在猜對的那個,不會去計較其他九個錯誤的地方
這就很像心理學的迦南效應(也可以應用在算命上大家會著重在
算命師講對的地方),該論壇網友都是說一些要進大有的品牌,因為
新光大有延後改裝所以都跑去了大遠百,但是以桃園百貨業積來說
品牌要優先進駐的順序大遠百怎會輸,若是用新光封殺來說,遠百加sogo
目前的總體業績來超過新光,新光再怎麼封殺遠百也不見得有好效果
加上這小動作只對小廠商有用,大品牌,精品是無效的,
而且當時消息還有一線的S.F,burberry,這些一線精品新光應該也不會
冒著風險去耍他們原本談好,又取消改裝,而且若真的要進駐桃園
又何必要進駐這個業績不好的百貨呢?中壢SOGO,coach經營三四年
也不見以上這些一線精品要進駐,而且中壢sogo業績也是大有的快7.8倍
沒理由跑去大有這個10億元業績都不倒的百貨
以上就可以知道這些消息是多麼的離譜了,不過是隔一年還是很多人相信是
新光要改裝其他分店,而把原本近大有的品牌精品都趕跑了,每次看到都只能
搖頭
首先, 我想市民真正在意的是土地正義, 這件事不能僅從這塊5公頃多的公有地來看, 那只是一小部分, 整個重劃區近2/3面積的大片商業地, 被幾個建商割據, 違法使用、鑽營圖取暴利, 將預期成為區域商業中心的願景, 活生生扭曲成豪宅聚落, 喪盡地利卻僅獨厚極少數人, 犧牲了偌大中正區(泛指慈文路、莊二街之間範圍)20萬以上人口的商業機能需求, 那才是最不正義、對公眾利益最大的損害, 若只針對1/3公有藝文用地及BOT案去爭論, 根本只是見樹不見林, 或刻意避重就輕。
其次, 這塊重劃區位居地理及交通上之中間樞紐點, 區域核心的地位無可出其右, 職此之故, 其中這1/3的公有地包含了展演館、廣場、綠地, 每天聚集了大量的市民在此活動交誼, 也頻繁舉行公、私辦之大型展演、活動, 已經是盡到最大的地利, 滿足最大的公眾利益, 目前及可見未來, 並無其他更適切區位足堪取代, 而真正迫切需要、可議論的部分, 問題關鍵是出在其他那2/3的區塊, 滿佈水泥叢林的深宮大院, 卻僅供寥寥少數權貴富豪獨享, 大片珍貴的商業土地, 卻對公眾需求甚殷的商業服務未做出應有貢獻, 也對區域的健全發展橫生莫大阻礙, 如今政府若還要犧牲掉已經正在善盡地利的廣場綠地, 去搞一個孤零零、與四周無法連貫成線、面商業圈的水泥建築物出來, 將這些每天匯聚在此活動的大量市民趕走, 除了倒行逆施之外, 實在無以形容其荒謬, 真正該被趕出這裡的, 是那些霸地進住而違法未從事商業使用的豪宅住戶, 絕非大批來此開放空間活動的市民, 以及不知在那兒已生長了多少年代的珍貴老樹。
然而, 雖說這片廣場綠地現階段已經發揮了無可取代的最大公眾效益, 也不是說完全就不能改變, 而是說如果要改變, 必須審慎思考規劃, 並兼顧現場自然環境生態, 要以能創造出更大的公眾利益為前提, 就客觀現況推判, 這片廣場綠地遭縮減或切割後, 空間的完整性及動線將遭到破壞, 目前每天匯聚在此活動的大量人潮勢必逐漸散失, 舉辦大型展演活動的胃納也將大減, 在四周無法形成商業群聚效應的客觀現實下, 那孤單營運的影城商場, 所能吸引的人潮極其有限, 除非市政府能不畏權勢、力挽狂瀾, 以公權力強勢導正那2/3區塊回歸商業使用, 如此方有可能達到商業連續性的整體氛圍, 屆時將這塊公有的藝文用地搭配朝商業使用, 也才能發揮相加相乘效益, 否則去動廣場綠地搞BOT, 皆是本末倒置、捨利逐弊之舉。
我個人建議, 市政府應就現況及未來發展可能性做全盤且審慎地規劃, 如果在合法範圍內, 這個區域比較符合朝向以辦公、金融、文創為主的靜態型商業(文市), 而非商場、影城、娛樂場所等動態型商業(武市), 且整體氛圍已成型(目前看來似乎如此), 那麼即使硬推蓋個動態型商業BOT, 也是突兀, 未必是最好的搭配, 或許開放低密度、低建蔽、不影響空間開闊性的藝文相關商業經營, 維持或甚至擴大市民的親土空間, 營造出更具休閒、文藝氣息的整體氛圍, 會是更好的選項, 畢竟公有藝文用地部分, 本該掌握彈性, 並應綜觀全局展望, 發揮畫龍點睛的最大槓桿效應, 但不論未來朝何方向推動, 皆應尊重專業, 並做長遠思考。
此外, 政府則最起碼要做到保障合法、取締非法, 這裡是近年來全桃最具指標意義的重劃特區, 新任市府沒有包袱, 即便是亡羊補牢、或須施鐵腕強拆, 都應以申張公權、符合公眾利益為第一考量, 不應坦護權貴、侈言祥和, 起個良好的示範榜樣, 否則難杜後續效尤, 只要嚴審嚴查違法, 嚴懲官商勾結, 貫徹回歸法定50%以上做實質商業使用, 將虛設公司行號、事務所、工作室等等, 未實際從事商業使用的趕出去, 我相信堂堂直轄市府所擁有的各種法源依據及行政裁量權, 絕對可以也應該辦到, 這才叫真正的公平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