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開得愈多,只會造成一種錯覺,就是馬路上的車不是很多,所以汽機車駕駛會認為,我也開車出門不會造成道路阻塞,所以就又多了一個人上路了!
在桃園,單向一車道、或是最外線的混合車道,會以3.5公尺來規劃,內線的汽車道則是以3公尺或3.25公尺來規劃,相比歐洲的外線車道只有3公尺寬,其實都是寬過頭的。透過道路寬度的擠壓,好處是可以讓駕駛不自覺的減速行駛,反而減少對其他用路人的傷害
一部車,寬度要小於2.5公尺,才領得到車牌,但多數車輛的寬度,約在1.8~2.0公尺寬左右,如果你在3公尺寬的道路上開不了車,請把駕照繳回監理站吧!
但若把moto車也納進來一起看,其實就有點擠了。


桃園用路人的行車習慣,汽車行進時會禮讓moto車,留出一條讓moto車可走的行車動線,讓moto車可以從道路旁穿越,以及能順順的駛進停等區。
但這禮讓moto車的舉動,由於目前力行路沒有路肩可供moto車做為行進緩衝空間,且moto車直接騎在路旁的道路標線上也危險,所以汽車得讓出更大的空間給moto車,因此讓兩個車道的汽車,彼此的行車間距變小了,低於車道設計時留給汽車的空間。
這可能是當初原設計者沒注意到的地方,畢竟設計理念與現場情況總是有點差距的。
再附上一張google map的力行路街景圖,一個車道一台汽車就滿了,Size剛好

目前車流量還不大,雖覺得車道很擠,當下尚可接受,但之後中路發展起來後就難說了

以上是小弟的汽車用路人親身看法供參。

cttseng wrote:
這張是桃園中路區20米力行路的路口,單向有兩個車道,基本上一個車道一台汽車,開起來還ok
但若把moto車也納進來一起看,其實就有點擠了。
以歐洲標準來說,並不會擠,甚至還寬了點
這種窄車道有個好處,你開車的人,怕與隔壁車道的汽車發生碰撞,反而比較不敢與機車同車道超車、逼車併行
cttseng wrote:
桃園用路人的行車習慣,汽車行進時會禮讓moto車,留出一條讓moto車可走的行車動線,讓moto車可以從道路旁穿越,以及能順順的駛進停等區。
那是車道太寬所造成的錯誤道路規劃設計與行駛行為。停等區這東西,甚至不該存在於道路上
cttseng wrote:
但這禮讓moto車的舉動,由於目前力行路沒有路肩可供moto車做為行進緩衝空間,且moto車直接騎在路旁的道路標線上也危險,所以汽車得讓出更大的空間給moto車,因此讓兩個車道的汽車,彼此的行車間距變小了,低於車道設計時留給汽車的空間。
機車的錯誤行駛行為,源自錯誤的禁行機車政策。把機車當成一部汽車,一台接著一台,排不進停等區就乖乖排隊,那來的問題
話說,我騎白牌車,已經很久沒進停等區了!要陪我玩乖寶寶運動嗎?實施以來,倒是看過好幾個崩潰而開始危險駕駛的四輪
cttseng wrote:
這可能是當初原設計者沒注意到的地方,畢竟設計理念與現場情況總是有點差距的。
把快車道縮減成3公尺寬,是道安會在民國97年開始的政策,只是多年來,只是雙北地區部分路段確實實施。別把以往的錯誤當成永遠的正確
Inspector wrote:
按照這個01另一個...(恕刪)
不是最外線車道就是慢車道,一條馬路上也是可以沒有慢車道的
機車不是慢車,是汽車、快車,本來就該跟四輪汽車走在同一車道上。當車道縮減後,汽機車用路人反而會更加小心,不敢同車道行駛,碰撞的發生反而會減少
真正的慢車,是腳踏車、老人老代步車,你把它放到一般汽車的車道旁,反而製造更多危險,還不如擴大人行道範圍,把腳踏車、代步車放上人行道的區域,確實隔離不同速差的車輛,提高安全性
klwei wrote:
說中路的窄路很夠用...(恕刪)
車道愈多、愈寬,只是讓人覺得馬路太空曠,多我一部車上路不會怎麼樣。反而製造更多的塞車
你要的寬闊空間,可以建立在人行道上,馬路兩端的建築棟距,並沒有因此減小
而且就是因為路太寬了,所以汽車用路人認為,停我一部車,又沒有把馬路完全堵死,停一下有什麼關係!那麼縮減車道寬度、路邊畫上紅線,讓違停會被後車趕,就是最好的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