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真的要長期自住又能負擔價格就真的不要去想太多了反正漲了也沒幫助...跌了也只是紙上帳面資產減值...真正要比價格...沒完沒了...有關係的關係戶去年早期直接下訂...13~14就有了...還能先挑相同的模式在兩年前八德某案也是如此但是一般人難以買到...全台灣的房地產很大比例都是有關係有管道勝過一切...這也沒甚麼公不公平的問題...任何行業...一定是公司會給員工或協力廠商或合作廠商親朋好友較優惠的價格不管士農工商或資訊科技業通通都是如此...叢林小白兔 wrote:恭喜了!不知你買哪一...(恕刪)
attfdm wrote:若真的要長期自住又能...(恕刪) att大我完全認同你的說法,但你說可以拿到13-14萬這種價錢,我不能認同喔^^,這個案子我有認識的人在裡面(不是泛泛之交),並沒有妳說的這種價錢喔!!我承認一定比公開銷售的價錢便宜,但絕對沒有你講的差距這麼大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