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請問有已購桃園大興西路-"大觀"一案的朋友,最近通知已取得使用執照,近期將匯入尾款,12月可交屋,但我看還有好多公設未完成,這種情況交屋,OK嗎?取得執照匯入尾款,對保後交屋,這種情形是正常的嗎?社區還有多樣未完成,對保後銀行即撥款,若房子有問題該如何解決?在此先感謝各位的回答
拿到使用執照的時候,其實離交屋還有好一陣子(想想那些個有做二次施工的案子就知道了,拿到使照到可以交屋,還不是要個半年三個月?)理論上這時候就拿尾款對保交屋,是不合理的很多建商都是這樣做。只是簽約時如果已經接受這樣的條件,那也沒有辦法改變。
我也有同樣的困擾,當初說三月的,現在提前至一月,房子還在蓋就催錢還限期繳清錢早進準備好了,但感覺很不好我回去查了一下契約書上面寫道期別,工程進度 金額 付款日期訂金 xxx萬元整, 沒寫任何時間簽約金 xxx萬元整, 沒寫申請使用執照 xxx萬元整, 沒寫金融貸款 xxx萬元整, 沒寫所以是不是有兩種可能1. 一種是付款日期欄上沒寫,所以他們的繳清期限不必care (因為當初他們2. 工程進度上面有寫申請使用執照,所以該付到申請使用執照,但金融貸款部分就不必急當初sales說要給佳瑞一個機會,看來還需要努力...才能讓客戶滿意
jj_juang wrote:我也有同樣的困擾,當...(恕刪) 使用執照沒下來是沒辦法辦理貸款的所以當然也就不可能會有貸款要付囉~~至於申請使用執照款嘛意思是只要他去申請, 就要先付錢嗎?基本上, 沒建好應該是不可能去申請的因為申請了就是要公家機關來驗屋所以簡單一點的方法就是請建商提供申請書及掛號單確認送件再付款這樣完全沒有違背合約條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