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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看了一個建案,
貸款8成,交屋款1%,首付+工程款19%

我們表示交屋想改5%
銷售小姐表示若交屋5%
貸款要從80減成75%,交屋5%,另外19%不能改

請問各位這樣合理嗎
這種是雙方協議的,只要雙方說好後簽約就可以了,沒什麼合不合理。
有錢的人也可以全額付現。
sher22 wrote:
今天去看了一個建案,...(恕刪)
sher22 wrote:
今天去看了一個建案,(恕刪)

首付及工程款,都是完工前的應付款

只有貸款及交屋款是末期款項,賣方這樣說也不無道理

一戶1000萬,原本工程中要付190萬,為什麼你只付150萬,一戶這樣,百戶跟上,4000萬,可能讓建商週轉不上,你不抖嗎
sher22 wrote:
今天去看了一個建案,(恕刪)


這樣你還賺了1%
5%+19%+75%=99%
這建商笨笨的
回正題
貸幾成是你跟銀行的事
你一樣給5%+19%
剩下的銀行撥款到你的帳戶
你再轉給建商
真的是雙方協議的
高雄這邊很多建商都是
貸款8成,交屋款5%,首付+工程款15%

當然,如果銀行不讓貸8成,買方還是要自己去湊現金出來的...
sher22 wrote:
今天去看了一個建案,
貸款8成,交屋款1%,首付+工程款19%
我們表示交屋想改5%(恕刪)
你是想首付+工程款+交屋款共5%,
貸款95%
5%是政府定型化契約制訂規定,雙方協議1%也是無效約定,可以先忍著,有問題再發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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