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到網路訊息,夫妻沒有下一代,房屋是掛丈夫的名,假設丈夫去逝,其房屋是妻子與丈夫兄弟(小叔)對分。
若是丈夫去逝前有將房屋信託(受益人為妻子),那請問丈夫兄弟(小叔)還有辦法分到丈夫的房屋嗎?

還是有其他的辦法?
可以讓妻子獨拿,不用在對分其他人?
一開始用妻子的名字買或直接過戶給妻子不就好了

賴皮勇 wrote:
之前看到網路訊息,夫...(恕刪)
賴皮勇
這招我知道,但是怕日後夫妻婚姻生變,所以才遲遲未將房屋過戶給妻子另外要是妻子先走,那妻子的兄弟姊妹也會跟丈夫搶.......
bok529
我記得可以共同掛名持有, 至少生變還有一半, 丈夫或妻子其中一方走了, 房子理應歸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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