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價鎖定永久居住的成本,就比租房好了
為什麼要買房?? 不就是不確定性太高
不炒房 不賺價差
居住正義派 很適合
真的回歸住的本質
張市長提到「可負擔住宅」以居住使用為核心,落實住宅「去商品化」的政策目標,避免炒房,可負擔住宅優先於捷運及鐵路場站周邊整體開發地區導入,幫助年輕家庭可利用大眾運輸就近工作,安心育兒,鼓勵家庭在桃園深根,開枝散葉。可負擔宅可繼承,未來沒有需求或是想要更換其他住宅,一樣可以固定的價格,賣回給市府住都中心。
這種東西多蓋 房價、房租 真的會被壓抑下來
[貸款、信託、保險與稅費 - 第7章]
1. 強制貸款,不收全款客:明文規定「一定要貸款」,不接受全額現金購買,政策資源
只留給需要房貸的人。
2. 專案房貸綁死:不能自己找銀行,統一由市府指定的專案銀行核貸(目標八成)。若
信用不良貸不下來,直接喪失資格。
3. 產權信託:買房後所有權登記在「住都中心」名下,買方行使的是「永久居住權」,
徹底切斷炒作與轉貸空間。
4. 專屬保險:除了火險與地震險外,還強制投保「房屋跌價補償保險」,並需繳交擔保
金作為履約保證。
要結婚 又要有孕 還要動產500內
有人覺得房子是買來賣的 有人覺得是買來住的 居住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