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建國百年大家準備歡欣鼓舞過新年 的時刻,
突然 從新竹市幾十萬人口中, 被"少數的"挑出來 補 "超過彭懷南標準" 的13%重稅,
這是之前所沒有的,
而且還是 針對 年收入不到百萬, 沒有股票, 沒有分紅, 長年住在 「沒有浴缸、沒有瓦斯型熱水器、沒有廚房、沒有琉理台、沒有隔間、沒有裝潢、沒有住家天花板、沒有音響、沒有液晶電視、沒有電視櫃、沒有微波爐、沒有餐桌、沒有停車位、家徒四壁、非傳統住家格局」 的 中老年人,
看能不能從這種乾枯的中老年人身上再挖出一點油水, 使其 更深入、更加強 的來盡"國民應盡的義務".
這 就好像是送給中老年人的 "大禮" 一樣.......
在建國百年春節前的時刻收到這種"大禮" 如果不臭幹一整個春節, 怎麼對得起這些 工作認真負責、 態度親切、臉上堆滿笑容 的偉大公務員們?
據說公務員都有納稅, 都繳幾%?
在40幾萬高收入人口中 挑誰出來 更進一步的 盡"國民應盡的義務" ? 而且還是補"超過彭懷南標準" 的13%重稅 的義務?
這就是被"挑選出來的" 中老年人 臭幹 的所在..............
kevin0410 wrote:
:
但所謂「公務員錄取率只有三%」,這是當前時空下的現狀,與一九九五年之前採計的十八%軍公教優存,根本是兩碼子事。到底什麼樣的人在獲取十八%的好處?必須回到當時的時空下來檢視,才是理性的態度。台灣的公務員高普考是於一九五○年開始實施,其法源是國民黨從中國所帶來的「憲法」。依據這部「憲法」的規定,即在台灣這個小島上以全中國的分省區定額制度錄取公務員,於是一九五○年的高考,人口占八十五%的台灣人只錄取七人,中國省籍者為一七九人(高達九十六%)。這麼做的後果是什麼?以一九五一年為例,當年的高普考到考總人數合計有二四○九人,台灣人報考者約三分之一,但是經過省籍定額分配,台灣人的錄取率為五八四分之九;這樣的情況雖經逐年調整,但到民國七十年代,仍維持一八六分之一,甚至一九九一年的高普考定額數,合計取五九九名,台灣人只增加分配到二十一人,何曾有過「三%」?直至一九九二年因修改戶籍法廢除了本籍制度,高普考才終止此一歧視分配,這種不公平現象距今只有短短二十年,不但不遙遠,簡直近在眼前。...(恕刪)
不能同意你再多了 +1

kevin0410 wrote:
1十八%引發了大家對於「黨職併公職」的不愉快記憶。換句話說,有一群人不但取得公務員的身分比「一般人」容易,他們在年資的計算上也取得與「一般人」不同的特權。其實,銓敘部早就清查發現,行憲以來曾被認定可併計公務年資者,何只國民黨職一項,還有其他「八大類」,包括「日據時代年資」、「經歷證明採認」、「臨時人員」、「約聘僱人員」、「援外人員」、「教育人員」、「私部門人員年資」及「其他」,名堂可多了,離譜如中國童子軍總會、青年服務團等等,都可加計為公務員年資,接受人民給予的福利與供養,退休後再領十八%。
台灣的公務員高普考是於一九五○年開始實施,其法源是國民黨從中國所帶來的「憲法」。依據這部「憲法」的規定,即在台灣這個小島上以全中國的分省區定額制度錄取公務員,於是一九五○年的高考,人口占八十五%的台灣人只錄取七人,中國省籍者為一七九人(高達九十六%)。這麼做的後果是什麼?以一九五一年為例,當年的高普考到考總人數合計有二四○九人,台灣人報考者約三分之一,但是經過省籍定額分配,台灣人的錄取率為五八四分之九;這樣的情況雖經逐年調整,但到民國七十年代,仍維持一八六分之一,甚至一九九一年的高普考定額數,合計取五九九名,台灣人只增加分配到二十一人,何曾有過「三%」?直至一九九二年因修改戶籍法廢除了本籍制度,高普考才終止此一歧視分配,這種不公平現象距今只有短短二十年,不但不遙遠,簡直近在眼前。
另外還有兩類特考值得注意,一個是甲等特考,二是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員。甲等特考的位階高於高考,二○○○年之前一共只舉辦過九次,由於錄取者多為現職高官,因此早有「黑官漂白」的譏諷。根據學者駱明慶的研究,一九五一至一九九一年,軍人轉任特考共錄取了六萬七千多人,錄取率高達四十四%,占同時期高普考錄取人數的八十三%,十分驚人,這類人因需具職業軍人身分, 形同特別開門給某些特定族群!
..(恕刪)
感謝Kevin 讓我們了解 這段歷史. 回憶起來, 令人不甚唏噓.
政府有必要 消彌這種 明顯的不公義. 把錢用於真正弱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