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這條路,要徵收兩百多筆土地,卻只節省二.八分鐘,開路之後還恐加劇山坡地零碎開發,東一個社區、西一個社區,」林秋綿認為,新竹市府應該對香山丘陵進行整體開發,而非先讓R1案偷跑,才具有公益性與必要性。
1.徵收兩百多筆土地:代表這條路上周邊的土地幾乎都是私有的,因此徵收的經費高,越晚徵收只會漲越高。
2.4.3公里就可以縮減2.8分鐘~這樣的效益還不夠高,不知道怎樣的效益才算高?效益不能只看表面的2.8分鐘,而是要換算距離跟速度。
3.新竹市府應該對香山丘陵進行整體開發,而非先讓R1案偷跑,才具有公益性與必要性~同意對香山丘陵或整個香山區進行整體開發跟計畫,但是如果R1不先做,怎開發?以後經費更是大漲,更難徵收。也許現在應該討論46億是否合理,有無圖利或高估。
4.炒作這區的土地?老實說,以我從小到大在這區生長,感覺不明顯,只是隨著物價跟時代合理上漲而已。圖利建商跟投資客?老實說建商會在這區開發,是真的只是蓋給有需求的人住的,因為這區域機能不是那麼好,好的是安靜休閒,較好的天然的環境,並不適合投資。蓋的都是大坪數獨棟的別墅。都是喜歡這種生活型態的人或度假型的人才會買。
5.R1不是只為了蓋各那些後來建設在丘陵上的新社區使用,重點是朝山、美山跟大庄,港南這些沿海的居民使用。
menghsuan wrote:
分享一個天下雜誌的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