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消失的金山街170棟六樓以上違建在哪裡? 金山街102棟重大違建番外篇

再回9K大,
9kkkkkkkkk wrote:
難怪這麼專業又熱情,我還想檢舉違建不都是鄰居或仇家在做的事

檢舉違建不應該只是鄰居和仇家的事,
難道新屋保齡球館因違建喪命的六名勇消只是他們家自己的事?

我曾住在金山街,
我還有鄰居舊友正住在金山街。
我們親眼目睹一個重劃的社區如何在政府的縱容和投機客的貪婪下日漸崩壞,
你所謂的"熱情"是因為痛心,"專業"是天天被違建包圍磨練出來的切身之痛。
所以,對於違建的問題,我們是認真的。
在這數十年來難得的處理違建風潮下,我們不會輕言放棄!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持續進行加蓋多層樓違建拆除,利用最近寒假學生返鄉期間,今天拆除淡水區原德路109巷加蓋5層樓、隔成16間小套房出租供學生使用的違建。

拆除大隊表示,這一波優先執行增建3層樓以上的列管案件605件強制拆除,包括6層樓1件、5層樓4件、4層樓43件、3層樓557件,首件加蓋6層的新店北宜路已拆除完畢,加蓋5層的4件中,新莊福營路及三重車路頭街目前仍在自拆,而永和新生路因家有喪事暫緩執行,淡水原德路則為強制拆除。


酷喔~~
Housefan wrote:
再回9K大,檢舉違建...(恕刪)

我曾住在金山街,
我還有鄰居舊友正住在金山街。
我們親眼目睹一個重劃的社區如何在政府的縱容和投機客的貪婪下日漸崩壞,


這個地區已經是積重難返了


Housefan wrote:
再回9K大,檢舉違建...(恕刪)



h大
因為您寫的這段話太容易引人聯想

<甚至曾幫自己或親友買賣過一些建物,這棟北二街的套房大樓,我接觸過幾次>


所以我才會誤認您是有特定立場的仲介,既然您是完全沒有私心的正義之士,我在這裡向你鄭重道歉,我不該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也樂於與您繼續討論:



Housefan wrote:

12/30的新聞稿說272棟是既成違建的公告不是消防局公告的,是市政府,市政府!
最後的判斷是市政府,不是消防局!


不知你強調這句話的目的為何,這裡從來就沒有人說272棟既成違建是消防局所公告,我也一直強調消防局的任務只是清查6樓以上建物還有安檢,

如果12/30當天的新聞稿寫說市長要求工務處必須公告由工務處所列管造冊並判定為違建的272棟建物,結果隔天只出現102棟名單,那我們當然可以質疑一夜消失170棟,

但是12/30的新聞稿是說由消防局造冊列管272棟違建,你自已也說違建判定不是消防局,那你怎會認同12/30的新聞稿是對的,這中間一定是有人搞錯,

公務員執行公務要有法源依據,包括這次消防局可以列冊清查並安檢金山街272棟6層樓以上建物,就是用你說的<集合住宅>歸類為乙類去執行消防安檢,如米蘭,所以你又怎麼會知道消防局列管的272棟大樓名單沒有包括如米蘭在內
我不是什麼公正無私的正義之士,只是深受困擾的市井小民
"12/30的新聞稿說272棟是既成違建的公告不是消防局公告的,是市政府,市政府!
最後的判斷是市政府,不是消防局!"
我強調這句話的意思是因為9K大您在前文說"沒有一個地方政府會將違建交給消防局列管的,你該不會認為拆違建也是消防局工作吧",
所以我回應你,不管是列管或拆違建都不是消防局,是"市政府"。
這個討論串從來都是向市長和工務處要名單,沒有要求消防局。
說消防局的272棟六樓以上建物是違建的,是12/30市府自己發的新聞稿
我不認為消防局會直接認定某棟建物是違建,這個單位沒有權限,
但當市府收到消防局名單時,沒有經過相關單位的認定,能發出那樣的新聞稿嗎?
12/30那天晚上市府發生了甚麼事,沒有人知道,
但根據市府正式發布的新聞稿和公文書得到的結果,非常明確。
"272棟(市長12/30裁示公布)-102棟(12/31正式告違建數)=170棟一夜消失的六樓以上違建"
一個多月來,市長臉書,市長信箱,工務處信箱,還有這裡,不斷地有人提出疑問
但是市長一直保持沉默
眾多網友在這裡要的就是市府公開的釋疑,這樣的要求不對嗎?




9kkkkkkkkk wrote:
公務員執行公務要有法源依據,包括這次消防局可以列冊清查並安檢金山街272棟6層樓以上建物,就是用你說的<集合住宅>歸類為乙類去執行消防安檢,如米蘭,所以你又怎麼會知道消防局列管的272棟大樓名單沒有包括如米蘭在內

沒想到去年某個初夏夜晚散步時因為好奇拍下的一張照片會在這時派上用場,
這次消防局的安檢是針對金山街的出租套房,通知單上寫得清清楚楚,不是六樓以上建物的例行安檢。
這是一種有目的性的專案安檢,安檢的目標和目的也都寫得清清楚楚。

我在前文也寫六樓以上的集合式住宅在申請執照時就得通過消防安檢建商才能順利取得執照賣給各單位所有人,
所以"不應在272名單內",我的用字是[不"應"在],不是[不在]
至於米蘭在不在,名單又沒公開,我怎麼會知道。

所以再說一次我的主張,公布完整的12/30市務會議上被認定是違建的272棟六樓以上建物的詳細資料,到底那棟是違建?哪棟被冤枉了?哪棟通過消防安檢?哪棟沒通過?寫個清楚,說個明白

以前我也檢舉過
那時候更扯
打去檢舉時對方直接說金山街以前規科管局管才導致違建一堆
打太極拳真是一流
最後也是石沉大海 無消無息
我只能說黃種人尤其是華人
真不如西方國家 哀
莫笑對岸是支那 我們被叫台巴子剛好而已

cai.za wrote:
以前我也檢舉過那時候...(恕刪)


就是因為如此才需要換人做做看...結果換了一個毛頭小伙子更沒擔當....看來違建拆除堪慮啊~
zhau wrote:
cai.za wro...(恕刪)


他是不敢動違建!雖然年輕但他的包袱太重了!藍綠誰當市長都沒辦法解決違建問題。
版大感謝你的地圖對我找房子真的很方便,我今天有再去看一些套房,因為工作需要要住這裡,今天路過金山十一街巷內,有看到一棟再招租,目前也沒公告不知它算不算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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