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順暢時段採取不必要的措施,
就好比在治安良好的地區 刻意加派警力並實施宵禁一樣。
還口口聲聲說 "難道警察抓小偷錯了嗎?", "1個小偷就不必抓了嗎?",
這種話只有善良無知民眾可以這樣說,但政府卻不能這樣說。
否則如果政府作事沒有道理 只會追隨一群善良無知民眾 譁眾取寵,
難怪會有 "苗栗大埔阿婆自殺" 求一個道理事件發生!
pyh wrote:
雖然多數人像我一樣是用路人,所以希望以交通順暢為主,但是不代表佔少數的沿路店家,就沒有權利去要求做生意的需求。人家一樣繳稅,一樣是市民,他們的確沒有比較高貴,但是也沒有比較低賤。有人說為什麼要理會店家的利益?反之,一樣是市民的店家也可以說為什麼要理會園區的交通,園區還不是新竹市管的咧(翻翻其他樓,這種說法挺常見的)?目前新竹市並不是所有道路都禁止停車,光復路沿線的店家沒有比其他路段的店家高貴,也沒有比較低賤,當然有權利爭取一樣的作法。
只是在整體的考量下,為了多數人的交通便利,必須要犧牲沿線店家的這些權益。但同時也要有適當的補救措施,告訴需要停車(汽機車)的人要到哪裡停車,並證明這些停車位的位置適當,數目足夠。如果不夠,就要計畫增加,或者是提出可以替代開車、騎車的大眾運輸方案。而不是一副誰叫你們是少數,活該被犧牲的樣子。
交通的改善,政府必須負責任地提出整體的配套,而不是只把事情做一半(限停),然後把剩下的問題(去哪停車?)交給市民自己想辦法,這是不負責任的作法,當然造成民怨或是抗爭。要不然,這些方案恐怕都不能持續,只是暫時抹抹粉,作作秀,妝點一下門面而已。
寶貝好壞 wrote:
在先進國家很多店家開店是要附屬車位的
在台灣這變成政府的責任?
那店家要不要再交個停車稅,這樣使用者付費並且專款專用
這樣一來可以改善交通也可以可增加稅收咩
寶貝好壞 wrote:
先搞清楚權利跟義務吧,店家本來就應該負責來店客人的交通方式
寶貝好壞 wrote:
不然現在一個店面割了又割,擁有店面的老闆賺到暴利,結果留下一堆雞屎給納稅人收尾
這樣不公平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