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者及買屋自住者必看(認清造謠者嘴臉)

代表一個社區的舉止是由住戶共識後再由管理者出面執行才不會混亂失方向
要好好反擊那些汙衊者 才能樹立一個優質社區的保證
如果主委有看到的話 應該慎重考慮這點!列入開會議題
今天要爭的不是綠光的案例 而是在網路發文的自由不能無限上綱到造謠後還不受逞罰
今天是綠光 下一個難保不是各位鄉民的社區
我不是投資客 只是一個小小的住戶 當然要捍衛對我家不實的指控與抹黑
我不管抹黑者有什麼企圖 但你所抹黑的社區是一個辛苦繳納房貸只求有個甜蜜的窩的小網民所住的地方
你不覺得這樣的手段不入流 更不道德嗎?
知錯能改 只要能發文改正與道歉 我想綠光的住戶都是很仁慈的不會與你追究
若不然就只能各自自求多福了

honorth wrote:
告與不告理應由管委會去處理
但我可以做的
就是再次呼籲
如果有良知希望有一個乾淨的討論空間的網友
都能站出來抵制不實言論
因為今天你漠不關心的看著造謠者傷害其他社區
那一天自己的社區受到攻擊時
那還有誰會幫你
因為到那天早已都噤若寒蟬了
111222333444555 wrote:
代表一個社區的舉止是由住戶共識後再由管理者出面執行才不會混亂失方向
要好好反擊那些汙衊者 才能樹立一個優質社區的保證
如果主委有看到的話 應該慎重考慮這點!列入開會議題...(恕刪)


住戶本身不提出來。主委沒事去淌這個混水作什麼?

你都說主委可能不看01了。表示01沒這麼偉大。可以代表所有住在綠光的人或是所有住在新竹的人。

有看到的話,是要用整體住戶的管理費去告這位網友。

其他委員會同意嗎?

那就管委會的時候提出來討論。不然也是喊喊霸了。

看來出聲音的沒一個是綠光的管理委員。可能連住戶大會開會都沒去過。

主委電話都會公布在公布欄裡,拿起電話打去說要捍衛家園吧。

管委會這麼好過提案嗎?綠光的公區支出費用還不少吧。公區設施挺多的。願意花這些錢去告一個可能沒有結果的官司嗎?

真的不實謠言,就直接回報管妹鎖文或是進回收桶。有那麼難嗎?01每天廢文那麼多。前一篇就該鎖文了,還在討論?貼了一大堆條文要做什麼?第一次看的網友只看到關鍵字。

還在等人家道歉?

還另開一版來繼續討論

原本只是不實謠言,現在加油添醋到什麼都有了。樓主這是你想要的嗎?

現在google已經可以有一大堆可以查了。不知該感謝你還是

人性有一個特點,容易懷疑。警察不能講請發公文,消防隊和醫院也不容易查請發公文。里長說了算。可是里長有住綠光嗎?警衛可能不知道,常換班。管委會也不是每天開會,所以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現在還是不知道。

scott9282001 wrote:
住戶本身不提出來。主...(恕刪)


請問您是綠光的住戶嗎?
如果不是, 怎會這麼明白社區管委的一切咧?
是夢到的還是怎樣呢?
jmucvjd wrote:
請問您是綠光的住戶嗎...(恕刪)


住過社區型的,有開過去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都知道流程吧,又不是只有綠光有管委會,

看來看去也沒必要砍文吧,直接開記者會澄清不是更快,新聞報導也會出現在網路上,

既然站的住腳何必砍文?
到底是要告還是不要告啊...
一告馬上就知道答案了...
這種案子很快就解決了
大概開一下簡易庭就結束了
既然那麼關心住戶的權益利益,那就趕快行動去告啊,還要勞駕管委會..
不然快把收集的證據交給管委會處理啊..
看是要告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六個月很快就過了也..
要好好把握...不然幹嘛貼法條出來??有何意圖?




ohya375 wrote:
到底是要告還是不要告...(恕刪)



不問發出流言者有何意圖,
卻問被流言攻擊者為何還不提告, 有何意圖??

你又有何意圖?
真關心? 還是看熱鬧?
還是也想要跟廣佈唬濫者一樣,
想趁機攻擊房價好低價入手乎?
來不及了!!

jmucvjd wrote:
不問發出流言者有何意...(恕刪)



你們又不告~一直在拖什麼
你都說了是流言了...那就告啊
事實勝於雄辯,如果告下去,流言自然被徹底毀滅
我就是在看熱鬧及想知道到底是不是真的
攻擊房價...想太多了
如果我有預算也不會考慮那...
你是想要誘導我說出什麼話出來是嗎??
jmucvjd wrote:
請問您是綠光的住戶嗎...(恕刪)


每一家的管理委員會的章程是類似的。這是有規定的。流程都是一樣的。只是你訂的規定不一樣。我換過三個社區都差不多。

奇怪!要捍衛你們的家園。卻什麼都不做?

光在這邊發文作什麼?

01代表整個世界嗎?

最簡單的鎖文或是進回收桶都不用。你們要捍衛什麼?我們看熱鬧的真的看不懂。

回報鈕就在每篇文章的右上角,趕快按下去吧。不會發文這麼久還不知道這個功能吧。

繼續讓不實謠言搞亂你們的社區?

你被打了,還得先問對方為什麼打你?才決定要不要告他?對方不告訴你,你就不告他?

是告了他,上法院才讓他去解釋為什麼打你吧。你告他是針對打你的動作,跟打人原因無關。那是最後法院判刑的考量點,跟你願不願意和解的籌碼。

網路上看文章,常常很多人沒有整個討論串全部看完的。只看關鍵字那幾行。

這種告訴根本就是浪費法律資源..
說出來唬唬小朋友可能有人還會被嚇到,
對於正常大人而言,
法官大人對於這種小朋友網路對罵的鬼打架可能都會兩邊抓來罵一罵...
留一些司法資源給一些真正該處裡的事吧...

網路上真真假假資訊一堆,
每件都要告, 那跟某些法棍有啥不同....

juangjh wrote:
這種告訴根本就是浪費...(恕刪)


大大您認真了,
其實這些說是看熱鬧的人,
鼓吹告訴的人,
難保無不盼望房價快點跌下來,
以平沒有入手之恨罷了!!
要是那種真的待過三個社區的人,
怎會不知道社區的管委該有多忙碌了....
白天上班工作, 晚上還要處理社區事務!
這種打雜事, 給咱這種不成熟又閒閒沒事幹的小朋友來應付即可!

畢竟不是每個人像小弟一樣整天沒事幹上網嘴砲嘛!!
大家不也都是辛苦工作付房貸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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