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者及買屋自住者必看(認清造謠者嘴臉)

真的看的一頭霧水
如果說,真的要提告?請問一下,要用哪一條,請提出具體的說明跟證據。
如果被告的虎爛大大,文字中,有用疑問句,或不確定的字眼。
沒有具體的人事物。
都不會被起訴的。

所以想請問一下,版大你想要用哪一條呢
而且,這件事情!被版大你這樣一在的放大
相信,不知情的人,都會刻意迴避,跟購買意願吧

因為沒有人願意去惹一些,不實的流言跟大家笑話的房子吧!
不要忘記一點,之前有個大大,捍衛自己的權力,對抗豐邑,漏水瑕疵,車位瑕疵
結果呢?
兩敗俱傷吧!
其他住戶才是真正的受傷
因為,事情不停的被放大焦點

除非版大大你,永遠住在你認為的...綠光豪宅區內
永遠不會想要換屋
不然,你所謂捍衛這種,不確定的訴訟
我覺得.....真正受傷的是,其他住戶的

就好像我公司,有人喜歡炒房
到處吹噓自己多厲害
賺多少錢
還拼命推銷給自己的同事
這種事情聽聽就好
斷頭怕人家笑嗎?

所以

謠言止於智者
有智慧的人,就會自己去判斷一切
不要讓其他住戶,也深受其害


111222333444555 wrote:
代表一個社區的舉止是...(恕刪)
jmucvjd wrote:
大大您認真了,其實這...(恕刪)


對呀!反正是你門社區被攻擊。

我們只是隔岸看煙火。

綠光跌不跌,關大家何事?

最緊張的是你們住戶吧。害怕跌價。不然何必還另開一個版嚴重聲明

反正沒事嘛。繼續你們的嚴正抗議。google上的搜尋可是一直都在。

原本沒事的,過一陣子文章沉下去就會不見。現在另開一個版,反而被人加了一堆字眼上去。不知道是有心還是無意。

這是謠言止於智者?

momo721 wrote:
真的看的一頭霧水
如...(恕刪)


請問一下,
為何不請唬爛大提出具體事證?
反叫被攻擊方提出?
搞不懂你的邏輯!!

還是矇著眼看不到乎??
只准州官放屁不准百姓拉屎??
你到底有何意圖??

scott9282001 wrote:
對呀!反正是你門社區...(恕刪)


這更好笑了....
既然不關你事...
告與不告又關你啥事??
壓根根本就是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嘛!!
不論該社區是否真的有自由落體~ 或是造謠
有差嗎???

該社區不是進駐5百多戶, 超過8成以上自住!
也不會有投資客... 自住沒差啦!!!

有沒有唬濫兄說的自由落體~~~ 都沒差吧!!!
不告就不要在那裡假正義了啦
反正六個月很快就過了
犯人有不自證己罪的權利
除了少數犯人會因為良心過意不去而跑去自首外
其他犯人那位不是在被發現了或被抓了才承認犯罪
那麼擔心住戶的權益受損.卻又不採取行動
反正訴訟的費用最後也是敗訴方去付的
而且這種小事又不用請律師,快告吧!
momo721 wrote:
不然,你所謂捍衛這種,不確定的訴訟
我覺得.....真正受傷的是,其他住戶的...(恕刪)


1.是不是有發生墜樓,為何是不確定
只要可得警局的公文,就知道真相,不是就是要真相,告訴可能是只其中一種方法,至於告訴結果,重要嗎?
若是真的沒發生墜樓,住戶哪受傷?
2.只要沒有發言不實或違反規定,綠軍為何可以要求管妹刪文或鎖文,要刪文或鎖文,也是弄清楚之後的事吧
scott9282001 wrote:
住戶本身不提出來。主...(恕刪)


這是重點
提先是要提到管委會, 光這個意見就開始分岐了, 通常且是也許只會責成管委會作成決議發函通知mobile01管理者約束或正告所謂讓不實言論散布的嚴重抗議且要求刪除這類不實謠言, 這比較實際

但要提告?!
99%不可能, 社區被誹謗? 就算告一個審級幾萬元的律師費等雖不是大錢但不是社區經常開支項目, 要提列這預算開會委員就有一堆意見表決都不見得會過, 過了到時公告財報當心有社區其他住戶藉此作文章亂花管理基金[每個住戶感受不同], 提告名目主張法條適切與否面臨到各種狀況都要跟律師討論[要花錢], 刑事附帶民事才ok方才有可能把花出去的錢在經過刑事判決確認後才得以主張民事求償拿回來, 我是很懷疑刑事有機會成立否

還有要出庭的是主委[絕大多數無給職有在上班還要配合開庭跟律師配合, 勞碌命!]以社區管委會的代表人, 絕不是發起或要求管委會要求提告的住戶, 頂多看看是否以證人身份出席
喊打的都沒他的事
沒喊打的卻被推上火線








ohya375 wrote:
不告就不要在那裡假正...(恕刪)


請問從哪點判斷是假正義?
說話要有邏輯好嗎?
先入為主是嗎?
不再回答此篇文章
不再回答此篇文章
有人爽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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