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
一品大觀是否可以當一般住宅使用?
答: 經查「一品大觀」係屬複合商業區,有關複合商業區可否作為住宅使用乙節,依「擬定新竹科技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規定—“複合商業區為供商業購物中心及休閒娛樂中心使用為主,不得供作住宅使用”,其相關容許使用組別業明訂於前揭都市計畫書中,並無疑慮,對於違反都市計畫容許使用部分,本府將持續藉由聯合稽查作業,採行罰鍰及斷水斷電等措施。

現在變成
問: 複合商業區是否可以當一般住宅使用?
答: 有關複合商業區可否作為住宅使用乙節,依「擬定新竹科技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規定—“複合商業區為供商業購物中心及休閒娛樂中心使用為主,不得供作住宅使用”,其相關容許使用組別業明訂於前揭都市計畫書中,並無疑慮。
rosemkimo wrote:
參考... 一品大觀...(恕刪)


你的意思是,新竹市政府已經默許了這個現況了嗎?

也就是說,新竹市政府讓一品的住戶就地合法喔?

我想也是吧!就算新竹市政府表面上沒有積極的取締,但是消極不管,也讓建商能夠繼續生存下去。否則,如果新竹市政府真的要強力取締的話,那些一品的住戶不跟建商反了才怪。到時候的社會問題,現任的新竹市長,我想也不敢去碰啦。

真的看不出來現任的新竹市長有何新的GUTS可以與此建商對抗。我後悔了。
rosemkimo wrote:
參考... 一品大觀...(恕刪)


有什麼不一樣嗎??

看不出來有充許就地合法

若是真的~~那以後違建就比照辨理就好了

chiliao wrote:
開12.2萬的價格, 除了樓上大大所提的樓層因素或廣告戶外,
主要的原因應該是它是科商用地不能當住宅使用, 又緊臨污水處理廠吧! 才造成整體價格開價較低...

去問過了,綠光目前推的那一塊地目是科商,房子名義是辦公室,大家看著辦囉!
「不要同情自己」他說。 「同情自己是下等人幹的事」-----------------挪威的森林‧村上春樹
各位大大:
那如果真的試辦公室..娜這樣到底可不可以去賣阿??
有人去看了嗎??真的是12.2/1p嗎??
JED206 wrote:
各位大大: ...(恕刪)

就看您敢不敢賭囉~
怕的話, 新竹還有很多房子可選,
不怕的話,
阿Q一點,反正到時出問題,
至少還有底下3個難兄難弟.
一品大觀:複商用地(不得為住宅使用)
芬蘭:分樓層,部分是商務住宅,部份是策略性辦公室(不得為住宅使用)
丹麥:策略性辦公室(不得為住宅使用)

Canon IXUS 870IS, SYM X'Pro 125, GBA, http://I.am.a.poor.man.com.tw
原來大家都喜歡睡在辦公室~
wenhoya wrote:
一品大觀:複商用地(不得為住宅使用)
芬蘭:分樓層,部分是商務住宅,部份是策略性辦公室(不得為住宅使用)
丹麥:策略性辦公室(不得為住宅使用)
新進化論:適者不一定生存,不適者絕對淘汰!
請問,
如果以法律條文的觀點,
【科技商業區(如綠光)】或是【複合商業區(如一品大觀)】
可以接受【SOHO族、在家工作的從業人員】這個理由嗎?
看大家對地目問題的討論

總結來說 是不是和MBA地目有問題的那一棟是一樣的狀況呢?

是新竹有這種地目問題 還是全台各地也都是會有的呢?
那天去拿了DM回來看了一下
周六去參觀人超多~ 小姐根本沒空理人

屋內的規畫客廳現在直接寫"一般辦公室"
以往寫"主臥" 現在改為 "主管辦公室"
什麼兒童房 孝親房 就改寫為 "會議室"
"廚房" 寫成 "茶水間"

反正整張DM上面就是看不到任何一般住宅的字樣
但房屋規劃卻是一般住宅的規劃
反正就是規避他是住宅~ 你買回去當自用住宅也是你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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